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可减少收费争议和纠纷
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作为界限值与现行车辆分类国家标准及车辆行驶证的分类指标相一致,分类标准更加简单明确,可减少收费争议和纠纷。
二.便于自动识别和实现自动收费
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标准的规定:
总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为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
车长6米及以上或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及以上为中型货车或大型货车,核发黄底黑字黑框线号牌,易于辨识,便于自动识别和实现自动收费,符合未来收费公路的发展的方向。
三.易于划分4米2和9米6
总质量4.5吨及车长6米是货车参数的两个较为明显的界限值,易于划分。
四.部分货车收费标准将降低
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与2003版标准额定载质量2吨的货车基本对应,包括的车辆范围略大。标准修订后,有一部分货车原2类货车降为1类货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符合国家降低收费负担的总体要求,更易为广大车辆用户接受。
3六轴以上货车属于超限车辆
未作具体分类
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的相关规定,六轴以上货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且轴数变化范围很大,不宜规定具体的分类方法。
新标准明确规定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这样规定既涵盖了行驶收费公路的全部车型,有利于全国联网收费的规则统一,又与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相衔接,也便于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合理的收费费率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公告,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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