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起,实行了5年的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已更新为《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2020修订版)》,并于当日正式开始实施。
但是小伙伴们可能还不知道,《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2020修订版)》哪些地方发生了变化,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内容变化
“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个(含)以上打火机,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以及其他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类(如花露水、洗甲水、发胶、摩丝等)”内容修订为“2个以上普通打火机;2小盒以上安全火柴;20毫升以上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120毫升以上的冷烫精、摩丝、发胶、*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
相关解读
1.关于白酒:
对于白酒有数量限制(2000毫升及以上)条款予以取消,在实际操作中要求白酒的包装完好。
2.关于火柴、打火机:
对于火柴、打火机的限制“10盒或200根(含)以上、5个(含)以上打火机”修订为“2小盒以上安全火柴,2个以上普通打火机”。
3.其他需特别说明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