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苏府〔2022〕4号)文件,苏州市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申请缓缴后,当参保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到账,是不影响其各类权益记录单及参保证明的记载及打印。
以前申请延期缴纳社保只能去税务大厅现场申请;
现在,可以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延期缴纳社保费”功能办理,就算居家办公也能及时享受优惠啦!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暂时难以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征信和纳税缴费信用记录良好,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企业上年度末净利润亏损,且申请缓缴前连续三个月净利润亏损(当年新成立企业不考虑上年亏损,经营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亏损月数按实际经营月数)。
(2)企业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时应提供相应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费担保。
什么时候申请?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应当于每月月底前向税务部门提交所属期为次月开始的三项社保费的缓缴申请。
例:正常4月自然月扣4月所属期的三项社保费,所以在4月底前可以申请缓缴5月所属期的三项社保费。
如何使用该功能?
1.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或者直接在右上角搜索栏输入“延期”二字。
2.点击业务功能中的“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
3.企业基本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所有的附报资料都是必报项。
申请缓缴险种、缓缴期限等在附件《江苏省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