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病情加重(贫血多年,一直治疗也一直处于稳定状态,上班生活无碍),辗转两个医院住院几个月,外伤不是特别严重,对方全责全险,请问可以要求对方赔付全部医药费吗?都可以要求赔付哪些费用?住院期间因此事工作也丢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哪些费用(无保险未签正式劳动合同)?
A3:
你好,是否可以要求赔付全部医疗费及其他费用,是需根据交通事故与病情加重的因果关系以及证据的提供情况来综合认定;至于你在住院期间被辞退后能否向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要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
关于赔偿范围的问题,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你可主张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同时若遭受了精神损害,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能否获得全额赔偿要看交通事故这一外因与你病情加重的因果关系及介入程度,以及你所提供的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各种费用对应的票据等证据是否充分。
你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可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来证明你与公司之间成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你因患病需住院治疗时,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按期发放工资。若在规定医疗期间内,公司将你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正常支付标准是你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或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另外,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第二个月至用工满一年期间内的二倍工资。
同时,在上班路上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因此,你可在事故发生之日一年内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你支付医疗费、伙食费等。
来源: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