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呼伦北路一家汽车4S店对面的空地上,记者看到原本干净的地面被施划了十几个机动车停车位,几辆私家车正停在上面。城管执法人员表示:“这些私自施划的停车位没有在交管部门进行备案,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擅自施划停车位将依法处罚。”
看到这则新闻让人哭笑不得,想必划线的单位或个人一定是把城市里的公共用地当成了自家的后花园随意规划。从某种角度讲,这种行为是对城市公共资源的一种侵占,也是对城市管理资源的一种浪费。
如果不对这样的风气给予及时处理,那势必影响到城市管理的严肃、有序和规范性。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城区内的公共停车位日益紧张,公共停车位被当成“自留地”的情况屡见不鲜,尤其是在临街的经营性商户的门前,公共停车位被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是在上面堆放杂物,有的是将非机动车长期停放在上面,更有甚者,便是如新闻里所讲的——擅自施划停车位。但是这种偷偷摸摸的行为在城管日常巡查时很快被识破,正如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中队的执法人员所讲的“辖区里每条街道上的设施我们都了如指掌”,施划者的行为看似无可厚非,但其实已经严重干扰了城市管理工作。
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当城区公共停车场满足不了停车泊位需求时,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施划停车位。
如果这种行为是出于私心,那必须予以严格禁止,并依法作出必要的处罚,以儆效尤;如果施划者的行为真是出于公共利益考虑,那必须给予相应的教育和劝导,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每一个市民最应该做的就是提高自身的文明素养和法律素养,按照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在不破坏、不改变现有城市设施的前提下配合好相关部门开展文明城市的创建。
执法部门也要在这一过程中细化城市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坚持法治意识和服务导向,强化服务举措,尽早发现问题所在,及时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工作,化解矛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