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抢车位”相信大多数人都经历过,随着我国汽车数量的不断提升,车位也变得愈发紧张起来,不仅是外出办事就连小区里的停车位都十分有限,相信之前“老人‘人肉’为晚归的子女占车位”的新闻大家还都有印象。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小区的车位配比都达不到1:1,这就让买一个属于自己的车位变得十分重要,可是相信购买过车位的业主会发现,小区的车位往往不止一种,并且不同车位的价格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其实这其中不乏物业违法出售车位的情况。
【3种违法行为】
小区里面的停车位一般可以分为3种:产权车位、非产权车位以及人防车位(一种特殊的无产权车位)。
产权车位是指可以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业主可以自由买卖,并且购买后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再次出售;
非产权车位是指不可以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业主只能租赁不能买卖,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的最长期限为20年;
人防车位则是由城市人防工程地下室“改建”的车位(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避免资源浪费),人防车位的产权问题目前在司法实践当中仍有争论,但根据“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使用权归投资方所有,所以人防车位可以进行租赁但不能买卖。
综上所述,只有产权车位能够进行买卖,然而物业“出售”的车位往往不止产权车位,还包括非产权车位以及人防车位,其中有3中比较常见的违法出售行为:
1.出售未经授权的产权车位,小区内的产权车位所有权是由开发商和业主之间协商决定的,物业公司未经开发商或业主的授权出售小区产权车位属于违法行为;
2.“以租代售”的方式出售非产权车位,小区内的非产权车位(除人防车位)一般情况下都是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改建的车位,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车位,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是使用权归全体业主,业主擅自出售不仅违法还侵占了全体业主的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以租代售”的方式出售人防车位,小区人防车位属于人防工程的一部分,开发商和业主只有车位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物业擅自出售人防车位同样输出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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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东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