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间改出租屋,水、电乱接,外面摆放了液化气灶和电动车。
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 朱炎皇
长沙一些老旧小区的住宅楼下一般配有杂物间,给业主放闲置物品。近日,有居民拨打本报热线96333反映,芙蓉区东南明苑小区不少杂物间变成了出租屋,里面有电器、床铺,还有厨房,不仅油烟扰民,还存在安全隐患。
投诉 杂物间内做饭菜,楼上住户不敢开窗户
东南明苑小区建于2000年初,全部是南北通透的6层楼梯房,楼下配有杂物间。该小区绿树成荫,居住环境较好。但这几年,一些业主将杂物间改成了出租屋,对外出租,给其他业主的生活造成了困扰。
住东南明苑一区的彭娭毑说:“那些租客在楼下搞饭菜,油烟没经过净化直接往外排,我们不敢开窗户。冬天还好,一到夏天,家里没法通风换气,憋得难受!”
近日,记者走访东南明苑一区发现,邻近北街的10栋、14栋楼下的杂物间多数变成了出租屋。这些杂物间面积10平方米左右,狭小的空间挤满了电视、电扇、床铺、柜子、液化气灶等,人走进去后,转身都困难;有的杂物间里面的墙壁已被油烟熏得发黑。
在14栋4单元楼下的6号杂物间门口,一名中年妇女正在洗菜。闲聊中记者得知,她姓吴,在附近某超市上班。吴女士说,她租住的杂物间月租金300元,自己有时在杂物间外的空地做饭菜。记者问:“这样不会影响楼上的住户吗?”她犹豫了一阵,说:“应该不会吧。”
调查 堆放众多易燃物品,旁边居民担忧
另一边的东南明苑19栋,楼下的杂物间变成了清一色的出租屋,屋外电线、网线凌乱,晾着衣物,摆放着液化气灶、电动车。为了方便生活,该栋2单元的6号杂物间、7号杂物间分别从楼上4楼、3楼业主家接下了自来水管。
租客租赁杂物间不单是为了居住,记者看到,一位中年男子将从外面捡拾的废品运进杂物间,里面堆满了泡沫塑料、塑料瓶等易燃物品。业主周先生说,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也和出租杂物间的业主交涉过,但对方认为,自己有杂物间的产权,对外出租是自己的事。“楼上楼下的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碍于面子,也不好多讲什么。”周先生说,“就怕哪天发生火灾。”
律师说法
“杂物间改成出租屋,是违规行为,存在治安、消防隐患,应该被取缔。”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根据2010年12月1日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元,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