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约司机现状,首约司机十大排名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7 05:20:42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国某某与首汽约车关联公司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令首汽约车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代理协议》,同时支付国某某代理佣金8769.23元。

天眼查App显示,国某某为首约公司网约车驾驶员,二者存在劳动关系,首约公司后在未经国某某同意,自2019年4月1日起取消每月1500元的基础佣金,国某某认为首约公司单方面变更双方签订的业务代理协议的内容,降低其收入,要求首约公司补发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共计36000元佣金,并恢复原代理合同的履行。

首约公司辩称二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业务代理合同,公司于2019年对业务代理模式进行了调整,国某某也同意模式调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发现既往审理有多名首汽公司不同分公司的司机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司机与首约公司签订有与本案双方之间签订的权利义务内容相同的《业务代理协议》,约定司机根据首约公司制定的驾驶员服务手册,为首约公司提供预约出租车业务的代理服务,此前北京三中院认为司机与首汽公司的各分公司建立有劳动关系,并在首汽公司的各分公司的安排下与首约公司签订了业务代理协议,司机从首约公司获取的报酬系基于司机与首汽公司的各分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朝阳区人民法院不久前一审判令首约公司支付国某某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代理佣金8769.23元,同时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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