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6大类459种,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针对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药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等进行的专项体检。主要检查甲肝、戊肝、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合格者签发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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