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临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渭农便函〔2021〕259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夯实项目实施基础,切实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现将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重点
(一)实施区域。聚焦“3 X”特色产业,以水果和蔬菜为主的具有较强脱贫增收能力的区域特色果蔬类农产品,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
(二)实施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必须有相关认定文件作为支撑。原则上建设主体不得同时享受农业农村部资金支持与省级财政优势农产品贮藏设施资金支持。
(三)建设内容。一是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通风库等设施类型且建设规模在100吨以上的。
(四)补贴标准。一是冷藏库、预冷库、气调库建设项目补助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全部工程造价的30%;通风库建设项目补助比例上限不超过全部工程造价的25%。二是所有建设项目单个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三是项目建设时间节点为2022年1月1日后开建,12月30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不在时间节点范围内不予补助。
(五)补贴方式。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项目实施结束经验收合格、公示符合建设要求无异议后再予以补助。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请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支撑文件等复印件)上报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由镇农业办统一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化市场信息化股。
(二)项目申报。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市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筛选建设主体,编制区级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项目管理申报程序向上级单位进行报备。
(三)系统录入。申报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直报系统APP和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APP,申报建设项目信息。
(四)审核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审核结果向申报主体反馈。
(五)项目建设。依据省农业农村厅编制的技术方案和指导手册及时开工,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主体要按照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六)项目验收。12月1日-12月30日,建设主体设施建成后,及时向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及相关部门,邀请技术专家,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进行实地验收,如有条件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建设主体提供建设验收相关资料,验收资料包括合法收据、普通发票和完整建设记录等。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设施,建设主体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再次申请复验,形成资金使用绩效初步评估报告,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复核评定。
(七)兑付补助资金。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主体拟发放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符合建设要求无异议的,向建设主体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联系人:产业和市场信息股 冯文彩
电话:0913-3039291
渭南市临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