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还得从2014年说起。2014年周某因离异,家庭情况特殊,通过民政局办理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在一次和朋友的偶然聊天中,朋友得知周某有低保,便问她能不能帮忙替自己也办理低保。当时正在做生意的周某由于赚钱心切,遂动起了歪脑筋,谎称自己的叔叔在民政局上班,可以“托关系”给人办理低保和廉租房。
为了让朋友相信自己确有能力办理低保和廉租房,周某可谓费尽心机。她先是把自己之前办理的相关空白表复印若干份,拿去让受害人填写,并向受害人索要了户口复印件、照片等资料,之后又找人冒充民政局工作人员打回访电话,看着真像那么回事,也让受害人深信不疑。正当受害人沉浸在一个月或者三个月就能领到低保、住上廉租房的美梦时,周某早已把骗来的钱拿来吃喝玩乐、挥霍一空。眼看承诺的时限早已过了,可事情却始终不见进展,此时的受害人才如梦初醒,发觉可能被骗,遂找周某讨说法。周某先是百般推脱,借口拖延,到后来干脆玩起了失踪,受害人这才意识到报警求助。事情的进展也就到了开始的那一幕。
小编在这里也想告诉大家:
心生贪念频施骗,等待周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而那些想要走捷径贪图便宜的受害人此时也后悔晚矣,世上哪有什么所谓的“捷径”可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