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应法律条例明确规定,违章建筑一定是破坏或侵占原有的地形地貌、城市公共空间、生态环境等一系列要素,的确对地区建设规划以及城乡规划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如果在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的产权房屋或部分房屋结构,存在违建说法,我们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进行审定,否则被拆迁人将蒙受较大经济和财产损失。
创为拆迁律师认为,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三种类型的违章建筑可不予拆除,但是如果征地拆迁机构采取一刀切的手段,忽视各项法律规程的约束,只求征地拆迁以补偿结果得以快速实施,那么农村被拆迁人则可以动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农村有哪三张违建可不予拆除呢?创为拆迁律师接下来就跟广大朋友简单交流一下。
第一,某些农村地区,部分农民朋友所拥有或使用的宅基地或住宅房屋,其宅基地的面积并没有大于宅基地用地标准,这类宅基地上所建设的房屋可不予拆除,当然,其宅基地也不用收回。如果有征地拆迁部门指出这类农村征地拆迁违建问题,如果他们以违建强拆的理由,这就属于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可诉诸于法律进行追偿。
第二,农村征地拆迁违建,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存在,这类违章建筑不需要拆除。这种问题在某些具有较长历史发展的村庄,由于历经国家各个发展阶段,很多建筑房屋已经存在很长时间,根本无法溯源建筑房屋是否是违章建筑,这类建筑不但不应拆除,如果不对各个方面造成干涉影响,相关部门应予以保护。如果被拆迁人莫名收到违建拆除的指示,建议与专业拆迁律师进行沟通,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第三,农村征地拆迁的前期,已经被列入征地拆迁范畴的房屋,也就是当初认定是合法建筑,后来又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这类建筑房屋,则不能以违建强拆的理由作为拆除依据。也就是说这类建筑房屋在认定阶段可能存在争议,或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如果以违建拆除的名义责令拆除,这显然有失公允且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农村被拆迁人一定注意着点细节问题。根据农村征地拆迁违建纠纷问题,这类情形普遍存在,还是需要先根据拆迁律师的指导意见,与征地拆迁部门进行磋商,保留好历史证据,避免征地拆迁部门的一些不法行为,伤及自身权益。
以上农村三种违建问题,基本上已经为大家梳理清楚。农村征地拆迁是一个敏感性较强的话题,因土地性质、房屋性质本身存在各类因素的叠加,往往使得征地拆迁机构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从而产生各种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违拆行为。
同样,创为拆迁律师团队也希望广大农村朋友平时能够多与律师进行交流,多学习一些征地拆迁的法律文本,从自身角度出发,进一步提升农村征地拆迁维权意识,城市内违建与农村违建本身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属于真正违法建筑,还需要依据法律条文以及国家对于农村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进行研判,切莫疏忽大意让征地拆迁部门钻了广大农村朋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