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在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三清三拆”工作中,保护利用好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翁源县迅速建立健全“三清三拆”工作台账。提醒村委、各村小组和拆迁队在推进清拆各项工作过程中,重点保护老围屋、祠堂、规制较高的民居等传统建筑,以及周边相关的环境空间要素。如风水塘、拴马石、石碑等建筑物。同时,保留富有乡土气息的生活物质载体尤其是建筑材料,为在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中体现“乡愁”预留充足的材料,以自然村为单位,做好清拆下来的老物料保存,分清拆前、中、后三阶段做好本地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
(一)清拆前期。一是进行传统建筑情况的全面摸查,面对不明确的情况,及时与对应的负责人沟通,明确清拆工作需拆除及保留的内容。二是进行初步的场地清理,如清理杂草、腐烂坍塌的旧物等(不应使用焚烧、砸砍等形式进行杂草、腐木、废石等的快速清理),在清理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与评估需要拆除的内容,反复进行补充调整。三是评估清拆工作的难度,明确采取机械施工和人工施工所对应的清拆内容(安全施工为前提),尽最大程度降低因施工机械进场而造成的二次破坏,如挖机需要换上橡胶履带而不是使用金属履带。四是在与村民、政府、有关部门等多方沟通协作下,明确清拆方案,其内容应该明确:清拆的部分、保留的部分、人工施工的部分、机械进场施工的路径(拆迁队负责人形成简要的书面方案即可)、为满足机械进场需要临时拆除再后期复原的部分(如老围屋局部外墙),与驻村规划师和设计师紧密沟通好之后,方可进行清拆工作。
(二)清拆过程中。一是在严格按照清拆方案执行的同时,应时刻注意清拆工作对具有价值的建筑造成的损毁情况,注意做好各环节清拆前后过程中照片记录,以便作为日后资料存档及作为复原工作的主要依据文件;二是不应为省时省工进行“焚烧式”清拆,出现破坏原有建筑梁柱、门窗、石砖等现象,注意对建筑材料的保留,如屋瓦尽量保留并合理堆放、有细致雕花纹路的木材结构需要保留。
(三)清拆过后。一是注意现场的清理,恢复原有传统巷道铺地,清理排水堵塞;二是注重对相关建筑工程的复原施工(如对围屋内部泥砖房清拆时开凿的墙洞予以修复),以修旧如旧为原则,尽力修复施工过程中对传统建筑或街巷等造成的破损,并最终将拆迁过后复原的情况予以照片记录,以此进行存档。(韶关市扶贫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