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龙 封面新闻记者 谢颖
2月26日,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通江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公开销毁600余件野生动物死体、制品和一批猎捕工具。
集中销毁现场,包括野鸡、竹鸡、麂子、拱猪、野猪、猪獾在内的大量野生动物制品,猎枪、兽夹、捕鸟网等捕猎工具按序号整齐排列。上午11时,随着销毁命令的下达,森林公安民警采用破坏、焚烧、深埋处理等方式,对上述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据通江县森林公安局诺水河派出所民警王鼎介绍,本次共销毁野生动物制品600余件,重量800余斤,主要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青麂,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另外还有捕猎工具200余件。
“这次集中销毁活动,彰显了通江县打击非法经营、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决心,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警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进一步从源头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江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王毅表示。
截至目前,通江县森林公安局共检查相关经营场所200余家,封控隔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52家,张贴、发放“保护野生动物、防范病毒传播”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立刑事案件4件,行政案件7件,有力地维护了通江县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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