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少了20多平方米,位置也可能弄错了。”最近几个月,因为买下的一个门面面积大“缩水”,四川安岳的王先生有些闹心。
王先生称,门面是国有资产拍卖后,他从买受人手中买下的,直到装修开店后才发现面积“缩水”约21平方米。此外,他还发现产权证上的房屋平面图和门面旁的过道基本一致,面积也相当,为此怀疑相关部门在当初拍卖时将位置弄错了。过去3个月,他与此前国有资产的出让方多次协商,期间对方曾同意以相邻门面“补差”,但最终让他走司法程序解决。
对此,2021年12月24日,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及安岳县普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两年前拍卖和移交的都是现有门面,如今发现面积错了,该纠正就纠正。相关负责人表示,双方在协商中确曾打算用相邻门面“补差”,但因不符合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这一解决方式“走不通”。为此,他们仍在积极处理此事,并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王先生买下的门面及旁边的过道
遭遇
装修开店后发现门面面积大“缩水”
王先生买下的门面位于安岳县城学沟湾路,今年6月,他将装修后的门面交给哥哥一家经营一家餐馆。
“买房加装修,花了60万元左右。”王先生说,他从王女士手中买下门面一年多后,直到今年10月才正式过户。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显示,门面位于学沟湾路242号,建筑面积71.45平方米。其中,专有面积68.8平方米、分摊面积2.65平方米。
最初,王先生并未发现门面面积问题,因为王女士此前是通过国有资产拍卖买下的门面,他认为应该不会错。“馆子开起过后,有顾客来吃饭,就觉得门面太窄了,认为门面不可能有70多平方米。”王先生说,找了相关测绘公司及部门后,他发现自己买下的门面面积仅有49.91平方米,和《不动产权证书》上的71.45平方米相差约21平方米。
王先生提供的王女士此前所持《不动产权证书》,位置及面积均一致。“接房时,我也没有测量面积,想到官方拍卖的,面积应该够。”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是2019年初相关部门拍卖国有资产时,以48万元左右的价格买下的。买下后,她并未使用,此后卖给了王先生。“直到几个月前,王先生才给我说‘面积少了20多平方米’。”
王女士所持产权证显示,王先生买下的学沟湾路242号面积为71.45平方米
安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的《拍卖公告》也显示,2019年1月25日,四川嘉州拍卖有限公司受安岳县财政局委托,曾按现状公开拍卖一批国有资产,包括营业用房和住宅。其中标的之一便是学沟湾路242号的营业用房,该房屋面积71.45平方米,参考价42.87万元。
“除了面积,位置也可能弄错了。”王先生发现,《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平面图与门面相邻的过道基本一致,面积也相当。为此,他怀疑相关部门在2019年初拍卖时将位置弄错了。“按产权证上户型图和位置,我拿到的是过道的产权证。”
12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在现场发现,王先生所持《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平面图确与门面相邻过道(包括过道内的一间小屋)基本一致,和现用门面平面图不一致。根据产权证上的平面图计算,面积为68.805平方米。
王先生产权证上的房屋平面图与现有门面不符,与过道(包括一间小屋)基本一致
维权
从退差价到用相邻门面“补差”未谈拢
因为门面是国有资产拍卖后,他从王女士手中买下的,加之王女士平时在外地,王先生说,今年9月中旬,他通过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找到了安岳县普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廖某,希望对方解决这一问题。
“最开始,他们提出退差价款。”王先生说,按当时廖某所说,相关部门将按2019年拍卖时的评估价,退面积差的差价款14万余元给王女士,并通知王女士回安岳,在三方在场时将差价款直接退给他。但他认为,门面太窄,并未同意这一方案。
为此,王先生向廖某提出,用相邻的未卖出的一个门面“补面积”。“协商过后,他(廖某)说不能直接补面积,但同意我去举牌,走拍卖程序买隔壁门面,到时再来算差价。”王先生说。
“旁边小门市产权证面积是24.6平方米左右,你可能还要补几个平方的钱。”王先生提供的双方沟通的多段录音显示,廖某称,如果王先生愿意“补差价”,他就喊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比如说,换算出来,(现有门面)面积少了,要退14万多。如24.6平方米评出来每平方米5000元,就相当于把房子(门面)给了后,还要补王女士1.7万元。”
廖某还说,如果王先生愿意以此方式“赔面积”,他就开始走程序。“下一步,我去查了产权证,喊评估公司单独来进行评估,整一个公开招租的方式,你过来举牌。举了后,再来算。”
“证补出来了,马上我就联系评估公司,领导也同意了,评估过后,我们单独把这个门市拿出来公开拍卖一次,你来报个名,举个牌,就得行了。”在随后双方的沟通中,廖某称,他争取把拍卖安排到12月15日的公开招租中,“最后一个门市拍卖的时候,你举个牌就行了,到时手续完成就行”。此后,他又联系王先生,提出由王先生先垫资走拍卖程序。
但王先生说,直到上周,廖先生又告诉他“补偿面积通不过”,让他走司法程序解决此事。廖某在沟通中表示:“领导开了会,处理办法出来了,因为补偿面积这个通不过,现在只有你直接去起诉王女士,王女士来起诉政府,法院怎么判,按法院判的来执行就行了。”
12月24日,王先生说,为此,他打算起诉王女士,索赔相应损失,再由王女士起诉相关部门索赔。“他起诉我,我就只有起诉相关部门。”王女士也说。
王先生所持产权证显示,其买下的学沟湾路242号面积为71.45平方米
官方:
相邻门面补差程序“走不通”,建议走司法程序
因门面是2019年由安岳县财政局委托拍卖公司卖出的,12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安岳县财政局,但该局负责人表示,相关职能和人员已划转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此事也由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处理。
“我们发现问题了,也在积极处理,有错就纠错。”随后,安岳县普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此事所涉门面虽然是安岳县财政局拍卖的,但因是国有资产,拍卖前的产权由卫生部门转到了公司名下,拍卖后的产权转让也是由出让人负责。
公开信息显示,安岳县普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唯一*为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廖某系公司董事。
对于王先生所说的学沟湾路242号疑似过道的情况,该负责人称,拍卖时,学沟湾路的门面并未编号,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数出来所拍门面是242号,包括卫生部门及买受人去现场看房、收房时,都觉得卖出去的门面是242号。“公告出去是以实物为准,实物移交时,王女士也签了字。”
该负责人还说,在王先生反映此事后,公司发现面积不够,也在积极处理。“面积不够就赔差价,还有产生的资金利息,该怎么算就怎么算。”而对于王先生所持产权证上的平面图与过道基本一致的情况,该负责人称,当时卫生部门拿出来卖的时候,可能工作人员也没弄清楚。
该负责人还证实,此前廖某在与王先生沟通时,曾协商过以相邻门面“补差”的事。“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不一样,补面积还需要通过一次公开拍卖,他不一定买得到。”她说,而且,他们在咨询律师后发现,这一程序“走不通”,不符合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走法律程序好一点,看法院怎么判,判了我们执行就是。”该负责人表示,有错就纠正,他们现在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退差价给王女士,二是撤销买卖,退全款和资金占用利息。如王先生要索赔装修等损失,她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他起诉王女士,王女士起诉我们就行。”
随后,廖某还表示,门面的位置没错,只是户型图(平面图)和面积有误。“当时过户(给王女士)时,可能时间比较仓促,没注意到户型图,弄错了。”他还说,在王先生不同意补差价后,他根据王先生提供的几个方案,一一向领导汇报了。“因为流程上不能单独处置一套资产,就不能进行面积补差,只能退款。”
“我们本着买受人不受损失的情况,正在积极处理。”对此,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问题暴露出来后,他们咨询了法律顾问,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并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他所说的方案,和此前安岳县普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所说的两种方案基本一致。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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