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带货的主播和需要直播推广的品牌越来越多,为提升消费者的用户购买体验,各直播平台推出主播“带货口碑分”评价。带货口碑分会受到品牌方的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物流等因素的影响,而带货口碑分的降低会影响主播直播间后续的自然流量无法倾斜、广告投放受到限制、部分平台营销活动无法报名等主播权益。因此,主播/MCN机构在和品牌方合作直播带货时,一方面要多考虑选择优质品牌方商家,尽可能为消费者推荐物美价优的商品,赢得好的商品口碑;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将因品牌方故意或过失原因严重降低主播带货口碑分的情形,纳入合同追责条款。

在直播合作中,除了混场或专场的直播带货外,网店代播也是品牌方与主播越来越常见的合作方式。
而在网店代播中,品牌方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当店铺得分低于×分、店铺被处罚、店铺销售额未达到预期目标时,主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其实,店铺的评分是否降低、店铺是否被处罚容易受到产品本身质量等原因的影响,并非主播单方过错引发。因此我们建议,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品牌方不存在××××过错时,主播可以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约定,当前述情形发生时,双方需要评估各自的过错,按照各自过错来分配责任。

从野蛮生长到井喷式爆发,在直播带货行业火爆的浪潮下,消费者、品牌方、主播三方利益都在受到挑战。日常做到谨慎注意义务、合同做到风险全面把控,方能实现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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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敏 方 拓 施 杰
刘 芳 叶 超 徐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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