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赵店法庭位于内乡县城北偏西10公里处,辖赵店乡和赤眉镇,总人口10万人,总面积108平方千米。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赵店法庭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走好,做到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近日,辖区内两兄弟因遗产分割产生纠纷,原告徐老大将弟弟徐老二告上法庭,称二人父母先后去世,留下临街门面房产一处,因未留遗嘱,兄弟二人及妯娌间为房子的分割问题争执不休。徐老大认为,父母生前是兄弟两人一起照顾,但房子却一直被弟弟做生意所用,自己理应多分;而徐老二则认为,虽然自己实际使用了房屋,但同为子女,应该分得相同份额。双方互不相让,矛盾越积越深。
立案后,承办法官经走访发现,案涉房屋及院子结构不规则,门面房经营着生意,兄弟两家都在楼上居住,如果直接判决可能会影响房屋价值,也不利于正常使用;并且从情理角度考虑,双方当事人是亲兄弟,为分割事宜已是形同陌路,亲戚们也为此不堪其扰。
为维护兄弟和睦,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积极与村干部及其亲戚沟通,并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兄弟二人能念及血浓于水的手足之情,做到互谅互让,从利于房屋使用角度考虑,合理分割房产。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兄弟二人解开了心结,就房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兄弟两人也化干戈为玉帛,再续血肉亲情。此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赵店法庭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原则的办案思路,善用调解方法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恩怨争执,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刘振伟 李兆煦 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