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哪些认定为工伤和哪些视同工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按照要求如果劳动者发生事故,符合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申报工伤。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有些劳动者即使发生了符合工伤的事故,用人单位也没有为其申报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了劳动者申报工伤,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
用人单位不愿意申报工伤主要是为了避免承担责任,比如有些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医疗保险,即使购买了工伤医疗保险,那么用人单位还是需要承担一部分。除了逃避责任以外,还有就是用人单位认为可能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因此在发生事故以后就没有为劳动者申报工伤。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申报时间为30日,但是也不是绝对就是30日,如果有特殊情况,那么可以书面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可以延长。如果30日内未申报,也没有申请延长,那么用人单位超过30日就不能够再申报了。
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是不是劳动者就丧失了工伤认定的权利了呢?事实并非如此,除了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以外,那么劳动者本人及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且时效是1年。
如果发生的事故较为严重,造成劳动者身亡、残疾或正在治疗期间,那么工会组织和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这里的近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父母以及子女等。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为职工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有关工伤补偿的待遇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
社会保险行政机构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处理决定。如果对决定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至于哪些情况符合工伤的条件在此就不再赘述了,大家可以查阅相关法条或者在下一期的文章分享给大家。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者也应当把握好时效问题,特别是工伤认定需要诸多资料,不要即将到期再去申请,应当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因为不能保证自己所提供的资料能够符合条件,留给自己充裕的时间,这样才能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