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二三十年代,跳舞在上海成为了一项时髦的娱乐活动,相继诞生了很多舞厅。而舞厅舞是男女相拥而跳,在当时会跳舞的女性不多,更别说是进入到舞厅跳舞。
正是因为跳舞女性的稀缺,一些女人找到商机,干脆出入舞厅以陪人跳舞为生,她们被称作舞女。因为舞女的英文是Dancing Girl,再加上舞女工作时间不定,所以她们常被戏称为“弹性女郎”。
舞女们挣钱快又多,拿著名的“百乐门”舞厅为例,在这里的一位优秀舞女月收入高达3600元,是该公司中级职员收入的十倍以上。
不过,舞厅业一直被当做“特殊商业”对待,它既不同于妓业,又不同于正常的服务性行业,所以,舞女常常也会被人们看成一种特殊职业。
在灯红酒绿的风月场所,舞女们虽然被很多人诟病,不过里面也出了一些奇女子。比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全部沦陷,“百乐门”舞女陈曼丽就因为拒绝陪日本人跳舞而被枪*在舞池内。陈曼丽是一个舞女,但她却是一个爱国的舞女。
而这篇文章要说的是一个18岁的舞女,她脚踏两只船而引发的轰动上海滩的故事。
1912年,广东一户姓黄的富商家里添了一名女婴,取名叫“黄白娥”。她从小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生活富足,聪明伶俐,学习成绩也不错,中学毕业后进入广州一所大学深造。
黄白娥从小就有文艺细胞,能歌善舞,大学时便加入了文艺团体——光明社,在业余时间,会参加新剧表演。
就在黄白娥畅想美好的未来时,却遭受了接二连三的打击。她的父亲因经营不善,生意失败,整个家庭从富裕变成了赤贫。然而祸不单行,他的父亲又得了重病,不久离开人世,而母亲又禁不住重重打击,也离世了。
一时间,黄白娥从一个富家小姐变成了一个丧失双亲的贫穷女孩儿,不得不辍学。
正好当时上海南国社在广州公演,而广东戏剧研究所和光明社参加了助演,黄白娥便认识了南国社骨干万籁天、左明等人。
田汉
黄白娥文化程度高,人长得好,在戏剧上有很高的可塑性,后来左明等人就把她介绍给了南国社负责人田汉,也就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作词的那位田汉。
田汉同意黄白娥加入南国社,而且还很关心这个可怜的女孩儿。有一次,他在信中说:“娥”和“蛾同音”,俗语有“飞蛾扑灯,自取烧身之祸”,建议她改名为“白英”。
黄白娥同意了田汉的建议,自此后“黄白英”这三个字跟随她一生。
1929年夏,黄白英跟着万籁天、左明等人去了上海。
田汉也是一个惜才、爱护后辈的好社长,将黄白英送到复旦大学暑期补习学校进修。学习结束后,她便到了南国社,参加《莎乐美》的演出,在剧中演莎乐美公主的女仆,只是伴舞,没有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