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可以交社保吗?肯定是可以缴纳的。我们所说的低保户,是指家庭或个人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人员。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中,既有城市的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士家庭或是农村的特困人员。
我国社保的目标是多层次、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低保本身也是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之一,低保户如果个人或是家庭经济允许的情况下,自己缴纳社保这是没有任何限制条件的,也是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的。但由于低保户本身经济比较困难,要自己缴纳社保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各地都有很多扶持低保户缴纳社保的政策措施。
在享受低保待遇的群体中,在城市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属于早期下岗的失业人员,他们在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都是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下岗后有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是由失业保险基金来缴纳的,但是养老保险是处于停缴状态,需要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继续缴纳。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以后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很多人就可以申请低保。但由于低保待遇只能保障最低的生活水平,要靠自己的低保补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是不现实的。由于这部分低保人员年龄都比较大,如果符合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低保户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申请4050人员社保补贴,最高的补贴标准可以达到缴费标准的三分之二,可以连续享受三年,特困群体可以申请享受到办理退休之前。
对于城乡其他的低保户,比如残疾人家庭,特困人员家庭,如果不属于首次参保的人员,或是以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样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或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如果属于首次参保或是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低保人员可由相关的政策困难救助补贴基金或是大病救助基金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但是养老保险是按照最低的标准缴费,即每年缴费100元,由各级政府进行兜底性的保障。
符合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这是由政府相关的特困救助基金代为一次性补缴,也是按照每年100元的标准进行补缴,一次性补缴15年,达到60周岁的低保人员,可以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还可继续按照低保标准进行补贴。
由于低保是一种临时性的救助措施,当个人或是家庭的收入超过低保收入的标准,或是找到了新工作重新就业,或是由政府安排到相关的公益岗位等工作的将会取消低保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由个人缴纳或是由所工作的单位继续缴纳。
综上所述,低保户由于没有必要的经济收入来源,或是因为残疾等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仅靠低保生活保障资金是无法缴纳社保的,但又不能将低保户排除在社保的保障范围之外,低保户缴纳职工社保的可享受社保补贴待遇。首次参保的人还可以由相关的救助基金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代为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