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拍杆侵权怎么应诉,自拍杆侵权算不算职业打假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8 20:42:05

法官提示

很多产品之所以成为“网红爆款”,在短时间内受到消费者认可,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其外观设计吸人眼球。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因此,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审查时,需要考量现有设计状况,这就涉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空间问题。设计空间是指设计者在创作特定产品外观设计时的自由度,其对于确定相关产品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申请人应注意衡量该类产品的设计空间。尤其是在设计空间较大的产品领域,较高的创作自由度必然带来形式多样的设计,该产品领域的一般消费者就不容易注意到较为细小的设计差别。此时,申请人就应该将设计区别点放到产品更加引人注目的地方,以此和本领域产品的其他外观设计相区别。

供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文字: 邓文轩 陈一平 李婉星

编辑:郭豫萌 谢伟辉

注: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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