钩吻(断肠草、大茶药)、乌头、附子等中药材都有十分强烈的毒性,容易与其他中药材相混淆,应严格辨别区分,严禁使用其来泡制酒。
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要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和进货记录,确保酒类产品来源合法、清晰,不得非法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泡制酒。
特别提示
饮食一旦出现不适反应
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
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
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12345”“12315”
来源 |广东市场监管、乐山日报、健康广东、深圳食药安办
来源: 广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