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小王和小张结婚五年,一直没有小孩。小王多方求医,还是未能如愿*。看到同龄的朋友都有了小孩,小王有些着急。因为此事,夫妻二人的关系也有些疏远。在小张的建议下,小王到医院检查,被确认不能生育。后来,夫妻俩决定收养一个亲戚的孩子,但不知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小王和小张夫妇应该如何办理收养手续呢?
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提醒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应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否则可能导致被收养的孩子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通常情况下,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的,可以收养多名子女。
本案中,小王和小张应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如收养申请书、送养同意书、生育子女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收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向小王和小张夫妇发放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在收养关系中,由于长期共同生活,收养人与孩子之间建立难以割舍的亲情,一旦宣告收养行为无效,使当事人的心理及情感受到打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那么,对于收养人和送养人来讲,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全面了解收养条件及收养流程,再决定是否送养或收养。
(2)在建立收养关系之前,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领取合法的收养证。
(3)一旦发生收养纠纷,以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为前提,尽可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