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昌江区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水平,满足辖区灭火救援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需求,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
(二)工作地点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景德镇以及周边户口,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资格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二)岗位条件
年龄22-28周岁(1994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其中男性身高165cm(含)以上,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专业特长(有B2驾照、动画专业、会计)和消防队伍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解聘或主动离职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9月14日至10月13日。
3、报名地点: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4、报名需带材料:(1)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2张;(5)自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申请书一份;(6)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备注:如是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分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项,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四个项目。1500米跑占体能成绩40%、100米跑占体能成绩20%、俯卧撑占体能成绩20%、仰卧起坐占体能成绩20%。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3、面试。考官当面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总分100分,面试的程序为,考生自我介绍(时间为2分钟),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应聘人员现场回答(时间为3分钟);
考试成绩100分,按体能60%、面试40%分值比例计算。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考试、体检工作结束后,以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为依据,按照招录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入职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可试用上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统一发放服装,包食宿,每周安排2天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消防员职业要求的将实行全程淘汰。
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为36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4500元/月左右,根据省应急厅、人社厅、财政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落实,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昌江区人社局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汪谢本 18270980255
虞小青 19179821217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8:00
本公告由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个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