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蚊子更加凶猛
驱蚊产品又迎来一波销售高峰
但你选对了吗?
近日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
部分网售驱蚊喷雾产品
标签上缺少相应的信息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购买的7款驱蚊产品。桑雪骐/摄
1. 防蚊驱蚊产品属于农药范畴
必须注明批准证书号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搜索看到,如今网售的驱蚊剂品种非常丰富,产品除强调专业性、有效性外,还更多地强调安全性。
比如一款澳洲品牌驱蚊剂,重点介绍了其极简低敏配方,驱蚊成分安全低毒;一款德国进口品牌产品强调其植物驱蚊,不含避蚊胺;还有的国产品牌驱蚊剂在销售网页上强调“本产品均由草本植物萃取,不含化学成分研制”。
根据2021年9月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防蚊驱蚊功能,无论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类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按照农药管理,必须在标签上注明农药登记证号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之所以在《意见》中再次强调驱蚊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是因为近几年一些产品以纯天然、生物提取等为噱头,尤其是一些进口产品更是连中文标签都没有,更别提农药管理信息了。这些产品往往没有经过毒理实验、代谢实验等,却常常被消费者买来用在孩子或者孕妇身上,存在安全和健康风险。
2022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其中,预防、控制蚊、蝇、蜚蠊、蜱、螨等卫生害虫的物质,也属于农药的范畴。
“卫生*虫剂是针对卫生害虫的一个农药类群,对其毒力等安全性有更高要求。”中国疾控中心病媒生物首席专家刘起勇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解释说,通俗地说,只要是*灭、驱避蚊虫的物质,无论这个物质是合成的还是天然的,都属于农药范畴,需要经过效果和安全性等检验、评价论证后,在农药检定部门登记后,才能在市场上销售。
2.“众腾药业”“蕉下”等驱蚊产品
未规范标注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网上随机购买了7种驱蚊喷雾产品,发现部分产品并未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农药信息标注。例如:
01
寓福堂牌云南本草蚊不叮喷剂
江西众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网页上特别强调“植物驱蚊 温和舒适”。
其外包装上未发现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文号和农药标准等信息,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为赣卫消字(2017)第C005号。
02
德国DM驱蚊水
网店代购,其销售网页上强调“植物提取 不含避蚊胺”。
主要成分标注为“柠檬香草/香茅精华(植物萃取)”,但产品的外包装上没有中文标识。
德国DM驱蚊水外包装没有中文标识。桑雪骐/摄
03
“蕉下”品牌的多功能防护喷雾“小手雷”
外包装上回避了驱蚊字样,不仅产品名称中没有,产品说明也含糊其辞,只注明“给予肌肤户外安全防护”,而未具体标注是驱蚊驱虫还是防晒。
不过,这款产品的销售网页名称标注为“防蚊虫止痒花露水小手雷”,同时在其官方统一销售网页介绍中注明了“防叮、止痒、消包”“一瓶多效不止于蚊”,并在问答页面中特别解释称“本品同时具备驱蚊、止痒和消包三重功效。”
“这款产品虽然在产品名称和说明中回避了驱蚊字样,但是从产品的其他宣传和问答环节来看,的确表达了产品具有防蚊和驱蚊的功效。”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认为,蕉下多功能防护喷雾应遵守关于驱蚊产品的相关规定。
3. 谨慎选择驱蚊产品
售价过低可能为化学合成精油
今年6月,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选购和使用驱蚊产品:
01
选购看标签、成分
除了看标签认许可外,还应注意有效驱蚊成分的浓度应在10%以下,同时婴幼儿在使用时还应注意控制使用频率和喷雾覆盖范围;
02
购买带香味的外用驱蚊产品,要注意成分和含量
虽然柠檬草、驱蚊草、香茅草、丁香、薄荷等天然植物及其精油确实具有一定的驱避昆虫的功效,但是因其具有易挥发的特点,因此建议这类驱蚊产品仅在蚊虫不多的环境中短时间(2小时以内)防蚊时使用。
03
价格过低要谨慎
天然精油通常价格较高,如售价较低,大概率使用了劣质化学合成精油,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甚至引起过敏,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
记者/桑雪骐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