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官宣影视明星范冰冰与范丞丞确为姐弟关系,而不是网传的其他关系。
该案于2018年4月10日立案,原告范丞丞,诉被告为王钿飞及北京微梦科创公司侵犯其名誉权。
法院称,原告在庭上提交了一份公证书,该公证书中对户主为范涛的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一致进行了公证,其中户口本中载明范冰冰与户主关系为长女,范丞丞与户主关系为子。法院认为,范丞丞提交的证据已能证明其与范冰冰系姐弟关系。
但被告王钿飞在涉案微博“文艺-高冷先生”中多次使用“私生”“私生子”“母女”等词汇形容范冰冰和范丞丞的关系,却并未提交任何证据,已构成对范丞丞的名誉权侵权。“文艺-高冷先生”为微梦公司运营的新浪微博账号,实际注册人系王钿飞。
为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就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王钿飞在涉案新浪微博账号上连续48小时发布声明公开致歉声明且向原告范丞丞赔偿精神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计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