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微博账号“文艺-高冷先生”发布致歉信并置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该谣言文章的点击量、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符合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诽谤罪案件的特殊性,被害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诉。
观察者网报道称,在该案中,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范丞丞要求王钿飞基于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赔礼道歉,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赔礼道歉的方式与范围应当与王钿飞的侵权行为方式及影响范围相适应,王钿飞在其新浪微博中发布涉案侵权内容,故法院认为王钿飞在其新浪微博中进行赔礼道歉为宜。
此外,早在2016年,针对新浪微博账号“情伤笔记”发布的多篇针对“范丞丞系范冰冰和洪某宝的私生子”的内容,范冰冰就曾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针对此案,北京海淀法院于2018年5月作出的判决显示:法院要求被告微梦公司、“情伤笔记”微博注册人欧阳湖向原告范冰冰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及维权合理费用1.25万,并在涉事微博首页置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