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稿。
在NBA,仪表这玩意是个很敏感的话题。虽然听着有点种族主义,但黑人审美和白人审美大不相同,而黑人球员对俊眉朗目的白人球员,其实颇含抵触情绪。
比如克里斯蒂安-莱特纳进梦一队时,太俊了,简直有奶油小生相;又素来有同性恋传闻,所以大家对他谈不上友好。沃尔什的看法是:“长了副好容貌,就是个标签;那帮大佬们觉得,莱特纳太富人阶层了。”所以梦一队真跟莱特纳好的,居然只有巴克利:因为巴克利是个勇于自嘲的大活宝。在巴塞罗那遇到女球迷朝他和莱特纳尖叫时,巴克利很平淡的说:
“她们朝莱特纳尖叫,是因为他长得帅;而朝我尖叫是因为……天晓得!”
事实是,俊美重仪表的白人球员,虽然容易得到粉丝钟爱,可是在许多运动内部,都不落好。罗德曼当年对托尼-库科奇的一点意见,就是这厮抹太多的发胶,太漂亮,还特意修剪胡须。对罗德曼这样遍体纹身满嘴唇环墨镜染发黑衣晃荡的黑暗系打扮而言,库科奇的三件套西装、偏分头、香水和发胶简直太奶油啦。
但罗德曼的品味嘛,我们知道,不代表主流。
仪表也能决定为人风格。比如,帕特-莱利曾是教练里出了名的美男子,当年又在洛杉矶这种纸醉金迷的地方当教练,没事就上《GQ》封面,于是连带出了一整套的性格:把大背头梳得油光锃亮,蒂姆-哈达维说“帕特的头型比他的防守还坚固”;没事就风度翩翩随时预备上镜头;跟手下明星球员抢风头;完美主义;性格残暴到有统治欲;喜欢*一儆百;所以他1991年离开湖人时,在他高压之下的湖人球员纷纷感叹:可以喘一口气了。
而他的老对手查克-戴利爷爷,年轻时也英俊,但他自嘲过,“三十年职业篮球经历能让一切人毁容”,所以他80年代在活塞时,就很随便:平日还是仪表端正,被罗德曼开玩笑说是“百万富翁老爹”,但平日就穿大裤衩上训练课,终于让活塞众坏孩子把他当家里老爹看待了。
最后,仪表这玩意,是要靠时间锤炼的。比如魔术师,身材不算优美,容貌也不算俊秀,谁都知道他是个花花公子,但谁都架不住他灿烂的微笑和孩子般的纯真。所以连乔丹都在1992年梦一队夺冠后承认,“魔术师能搞定一切行走的生物。”比如J博士,扣篮华丽,但人不算英俊型;然而他谈吐斯文,出了名的绅士,所以70年代末女记者们前赴后继往他身上扑,终于还搞出了一些私生子传闻。
最经典的例子是乔丹:高中时,乔丹自觉容貌不佳,招风耳,发际线高,所以他大学自修家政课时,是做好了“一辈子找不到女朋友”想法的;甚至在刚进NBA时,乔丹还是个土鳖的金链汉子。但是到了90年代,他留起了胡子、戴起了耳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成了广告业的大众情人,像个大亨范儿了:男人是需要慢慢成熟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