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业务
Q:我已经注册过一台电动自行车了,还能多登记一台吗?
A:不能。佛山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Q:如果有交通违法行为,要什么时间内处理呢?逾期未处理有啥后果?
A:违法行为人自接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交管12123”APP或好易自助终端等渠道缴纳罚款,超过15日未缴纳罚款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超过本金)。
户政业务
Q:户主遗失户口簿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A:根据《佛山市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业务管理规范》,因丢失居民户口簿需补办的,应由户主申请补办,户主确实无法到场办理的,应由户内成年人带本人及户主的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
需审核证明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补办居民户口簿申请表》。 [2]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属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证明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
Q:如何查询房产是否有户口挂靠?
A:由产权人携带房产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地址所属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查询,不能代办。产权人有两人以上的,只需其中一名产权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即可查询。
其他咨询
Q:被高空抛物坠物砸伤,应该找谁索赔?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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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 | 佛山警邮合作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