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这是经常遇到的一件事。很多时候,通过劳动者仲裁就能得到轻松解决,毕竟就是一个纠纷而已,大家各让一步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但是,是不是每一个劳动纠纷都能这样轻松地解决呢?恐怕未必。这不,今天媒体就曝光了一件劳动纠纷案,而这个纠纷案一直经过了三审,直到北京市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才最终落下了帷幕。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近日有媒体报道,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北京某公司一品牌总监,入职试用3天后,就被公司解雇。该品牌总监不服,愤而将公司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经过三审后,高院认为,已无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基础,再恢复劳动关系也没什么意义,最终判定,该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能支持,公司需要支付张某三天的工资9195.4元。
月薪5万试用3天被解雇,这个诡异的事情背后,究竟有没有陷阱?
有人认为,一个月薪5万的品牌总监,这个级别的员工,试用期三天,就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雇说不过去。可能有其他内情,有的公司,为了辞退老员工而拒绝赔偿,玩得花样也不少。比如,可以和合伙公司新成立一个公司,然后让对方开高价挖自己员工,这样的话,主动辞职的员工,公司就可以不给你劳务赔偿。
所以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上一个公司不想要他了,但是又不想给他赔偿,所以找现在这个公司的人力挖走他,然后通知他三天走人。这样既不用赔偿,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当然这只是没有根据的猜测,不过还是要给广大劳动者们提个醒:世界上多的是出人意料的“*操作”,面对高薪,擦口水的同时也别忘了擦亮双眼。
要如何才能规避在试用期被辞退的风险呢?
1、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条款中,一定要约定好试用期的时间期限,约定好在什么时间节点之前需要转正。试用期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一定要在签合同时,约定明确清楚录用条件、试用期薪资、转正后薪资、试用期转正的考核条件、工作达标的考核条件、岗位职责、任何一方需要解约需要提前告知时间、离职交接事项等信息,做到有理有据,免得扯皮不清楚。
3、在工作期间,认真工作,遵守规定纪律,一定要问清楚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交付标准,做好自己试用期的工作记录,比如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清单及要求、会议记录、工作成果记录等,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审批文件、照片、视频等多种形式保存,作为将来万一有争议要扯皮维护自己劳动权益时的有力证据。
4、如果被试用期辞退或者工作期间被辞退,一定要问清理由、要收集证据材料进行申诉争辩,甚至提起劳动仲裁、法律诉讼,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争取赔偿,不能太老实,越老实的人越被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