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南京掌掴幼儿事件引发了热议。网络上出现了明显的撕裂:一部分网友认为掌掴幼儿的鲁某上门打人,掌掴幼儿,打伤老人,罪无可赦;一部分人认为鲁某心痛孩子,上门讨要说法,虽不该掌掴幼儿,但事出有因,情有可原。还有一些理性的声音,认为要就事论事,全面看待。
目前,这几种声音相互交织,而最终的判决权,只有交给法律。这让人唏嘘,本来是一个教育问题,却对簿公堂,最终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鲁某自己,还有两个家庭,最受伤害的,应该是两个懵懂无知的幼童。
可以肯定,鲁某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身陷囹圄,失去自由;被单位解聘或开除,丢了工作;还将面临大笔医疗赔偿,经济受损,间接的损失可能还不仅如此。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相应的代价,这是法治的精髓,也是社会的应有之意。
要讨论此事,不能道听途说,需要先对时间有一个全景式了解,然后再来判断。否则,就很容易被带离节奏。
我认真查看了长达31分钟的视频,梳理了事情的整体经过,应该是这样的:
第一,双方幼儿在幼儿园发生冲突
事发幼儿园监控视频中,一个男孩在用某种东西猛戳另一个男孩的头部。导致鲁某的孩子头皮擦伤。
所用的物品,是手持的微型打气筒,顶端一般是较为尖锐且坚硬的塑料支撑结构(如下图)。
一般而言,这就是孩子在大脑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老师教育、家长道歉或作出必要的赔偿,此事也就可以得到圆满。我处理过很多类似的事件,最后都非常圆满,孩子与双方父母,都握手言欢,有的甚至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
可以判定,幼儿园的老师缺乏经验,在处理此事时,不够细心谨慎。
第二,有没有给鲁某的孩子道歉
按照被掌掴孩子家长唐女士的说法,他们准备上门道歉,还买了牛奶。目前,这一说法属于单方面的,还不能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