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断路器分合闸试验接线,真空断路器分合闸试验操作步骤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18 08:53:40

电压下应进行局部放电检测;
4 500kV定开距瓷柱式断路器应进行合闸对地和断口耐压试验。对于有断口电容器时,耐压频率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

12.0.5 断路器均压电容器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断路器均压电容器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8章的有关规定;
2 罐式断路器的均压电容器试验可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

12.0.6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应在断路器的额定操作电压、气压或液压下进行;
2 实测数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2.0.7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速度,应在断路器的额定操作电压、气压或液压下进行;
2 实测数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3 现场无条件安装采样装置的断路器,可不进行本试验。

12.0.8 测量断路器主、辅触头三相及同相各断口分、合闸的同期性及配合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2.0.9 测量断路器合闸电阻的投入时间及电阻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2.0.10 测量断路器分、合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MΩ,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12.0.11 断路器操动机构(不包括永磁操作机构)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12.0.12 套管式电流互感器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10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12.0.13 测量断路器内SF6气体的含水量(20℃的体积分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B 7674和《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T 8905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灭弧室相通的气室,应小于150μL/L;
2 不与灭弧室相通的气室,应小于250μL/L;
3 SF6气体的含水量测定应在断路器充气24h后进行。

12.0.14 密封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方法可采用灵敏度不低于1×10-6(体积比)的检漏仪对断路器各密封部位、管道接头等处进行检测,检漏仪不应报警;
2 必要时可采用局部包扎法进行气体泄漏测量。以24h的漏气量换算,每一个气室年漏气率不应大于0.5%;
3 密封试验应在断路器充气24h以后,且应在开关操动试验后进行。

12.0.15 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和压力动作阀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充气过程中检查气体密度继电器及压力动作阀的动作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2 对单独运到现场的表计,应进行核对性检查。

13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

13.0.1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
2 封闭式组合电器内各元件的试验;
3 密封性试验;
4 测量六氟化硫气体含水量;
5 主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
6 组合电器的操动试验;
7 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和压力动作阀的检查。

13.0.2 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值,宜采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
2 测试结果不应超过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值的1.2倍。

13.0.3 封闭式组合电器内各元件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在封闭式组合电器内的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接地开关、避雷器、互感器、套管、母线等元件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相应章节的有关规定进行;
2 对无法分开的设备可不单独进行。

13.0.4 密封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密封性试验方法,可采用灵敏度不低于1×10-6(体积比)的检漏仪对各气室密封部位、管道接头等处进行检测,检漏仪不应报警;
2 必要时可采用局部包扎法进行气体泄漏测量。以24h的漏气量换算,每一个气室年漏气率不应大于1%,750kV电压等级的不应大于0.5%;
3 密封试验应在封闭式组合电器充气24h以后,且组合操动试验后进行。

13.0.5 测量六氟化硫气体含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六氟化硫气体含水量(20℃的体积分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B 7674和《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T 8905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有电弧分解的隔室,应小于150μL/L;
3 无电弧分解的隔室,应小于250μL/L;
4 气体含水量的测量应在封闭式组合电器充气24h后进行。

13.0.6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程序和方法,应按产品技术条件或现行行业标准《气体绝缘封闭开关设备现场耐压及绝缘试验导则》DL/T 555的有关规定执行,试验电压值应为出厂试验电压的80%;
2 主回路在1.2Ur/

真空断路器分合闸试验接线,真空断路器分合闸试验操作步骤(17)

电压下,应进行局部放电检测。

13.0.7 组合电器的操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行组合电器的操动试验时,联锁与闭锁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2 电动、气动或液压装置的操动试验,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

13.0.8 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和压力动作阀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充气过程中检查气体密度继电器及压力动作阀的动作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2 对单独运到现场的表计,应进行核对性检查。

1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14.0.1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测量高压限流熔丝管熔丝的直流电阻;
3 测量负荷开关导电回路的电阻;
4 交流耐压试验;
5 检查操动机构线圈的最低动作电压;
6 操动机构的试验。

14.0.2 测量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测量隔离开关与负荷开关的有机材料传动杆的绝缘电阻;
2 隔离开关与负荷开关的有机材料传动杆的绝缘电阻值,在常温下不应低于表14.0.2的规定。

表14.0.2 有机材料传动杆的绝缘电阻值

额定电压(kV)

3.6~12

24~40.5

72.5~252

363~800

绝缘电阻值(MΩ)

1200

3000

6000

10000

14.0.3 测量高压限流熔丝管熔丝的直流电阻值,与同型号产品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

14.0.4 测量负荷开关导电回路的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
2 测试结果不应超过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14.0.5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相同一箱体的负荷开关,应按相间及相对地进行耐压试验,还应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进行每个断口的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表11.0.4的规定;
2 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隔离开关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可在母线安装完毕后一起进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

14.0.6 检查操动机构线圈的最低动作电压,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14.0.7 操动机构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力式操动机构的分、合闸操作,当其电压或气压在下列范围时,应保证隔离开关的主闸刀或接地闸刀可靠地分闸和合闸:
1)电动机操动机构:当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电压的80%~110%范围内时;
2)压缩空气操动机构:当气压在其额定气压的85%~110%范围内时;
3)二次控制线圈和电磁闭锁装置:当其线圈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电压的80%~110%范围内时。
2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机械或电气闭锁装置应准确可靠。
3 具有可调电源时,可进行高于或低于额定电压的操动试验。

15 套 管

15.0.1 套管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测量20kV及以上非纯瓷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和电容值;
3 交流耐压试验;
4 绝缘油的试验(有机复合绝缘套管除外);
5 SF6套管气体试验。

15.0.2 测量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管主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000MΩ;
2 末屏绝缘电阻值不宜小于1000MΩ。当末屏对地绝缘电阻小于1000MΩ时,应测量其tanδ,不应大于2%。

15.0.3 测量20kV及以上非纯瓷套管的主绝缘介质损耗因数(tanδ)和电容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室温不低于10℃的条件下,套管主绝缘介质损耗因数tanδ(%)应符合表15.0.3的规定;

表15.0.3 套管主绝缘介质损耗因数tanδ(%)

真空断路器分合闸试验接线,真空断路器分合闸试验操作步骤(18)

真空断路器分合闸试验接线,真空断路器分合闸试验操作步骤(19)

2 电容型套管的实测电容量值与产品铭牌数值或出厂试验值相比,允许偏差应为±5%。

15.0.4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
2 穿墙套管、断路器套管、变压器套管、电抗器及消弧线圈套管,均可随母线或设备一起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15.0.5 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管中的绝缘油应有出厂试验报告,现场可不进行试验。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油样进行水含量和色谱试验,并将试验结果与出厂试验报告比较:
1)套管主绝缘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超过本标准表15.0.3中的规定值;
2)套管密封损坏,抽压或测量小套管的绝缘电阻不符合要求;
3)套管由于渗漏等原因需要重新补油时。
2 套管绝缘油的补充或更换时进行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换油时应按本标准表19.0.1的规定进行;
2)电压等级为750kV的套管绝缘油,宜进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油中溶解气体组分总烃含量不应超过10μL/L,H2含量不应超过150μL/L,C2H2含量不应超过0.1μL/L;
3)补充绝缘油时,除应符合本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外,尚应符合本标准第19.0.3条的规定;
4)充电缆油的套管需进行油的试验时,可按本标准表17.0.7的规定执行。

15.0.6 SF6套管气体试验可按本标准第10.0.7条中第2款和第10.0.14条中第2款的规定执行。

16 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

16.0.1 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交流耐压试验。

16.0.2 测量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33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悬式绝缘子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300MΩ;用于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悬式绝缘子不应低于500MΩ;
2 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支柱绝缘子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500MΩ;
3 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子绝缘电阻值,可按同批产品数量的10%抽查;
4 棒式绝缘子可不进行此项试验;
5 半导体釉绝缘子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6.0.3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支柱绝缘子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可在母线安装完毕后一起进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
2 35kV多元件支柱绝缘子的交流耐压试验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个胶合元件者,每元件交流耐压试验值应为50kV;
2)三个胶合元件者,每元件交流耐压试验值应为34kV。
3 悬式绝缘子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应为60kV。

17 电力电缆线路

17.0.1 电力电缆线路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主绝缘及外护层绝缘电阻测量;
2 主绝缘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
3 主绝缘交流耐压试验;
4 外护套直流耐压试验;
5 检查电缆线路两端的相位;
6 充油电缆的绝缘油试验;
7 交叉互联系统试验;
8 电力电缆线路局部放电测量。

17.0.2 电力电缆线路交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橡塑绝缘电力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7.0.1条第1、3、5和8款进行试验,其中交流单芯电缆应增加本标准第17.0.1条第4、7款试验项目。额定电压U0/U为18/30kV及以下电缆,当不具备条件时允许用有效值为3U0的0.1Hz电压施加15min或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代替本标准第17.0.5条规定的交流耐压试验;
2 纸绝缘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7.0.1条第1、2和5款进行试验;
3 自容式充油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7.0.1条第1、2、4、5、6、7和8款进行试验;
4 应对电缆的每一相测量其主绝缘的绝缘电阻和进行耐压试验。对具有统包绝缘的三芯电缆,应分别对每一相进行,其他两相导体、金属屏蔽或金属套和铠装层应一起接地;对分相屏蔽的三芯电缆和单芯电缆,可一相或多相同时进行,非被试相导体、金属屏蔽或金属套和铠装层应一起接地;
5 对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一端接地,另一端装有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的单芯电缆主绝缘做耐压试验时,应将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短接,使这一端的电缆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临时接地;
6 额定电压为0.6/1kV的电缆线路应用2500V兆欧表测量导体对地绝缘电阻代替耐压试验,试验时间应为1min;
7 对交流单芯电缆外护套应进行直流耐压试验。

17.0.3 绝缘电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耐压试验前后,绝缘电阻测量应无明显变化;
2 橡塑电缆外护套、内衬层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MΩ/km;
3 测量绝缘电阻用兆欧表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绝缘测量宜采用2500V兆欧表,6/6kV及以上电缆也可用5000V兆欧表;
2)橡塑电缆外护套、内衬层的测量宜采用500V兆欧表。

17.0.4 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流耐压试验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纸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Ut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真空断路器分合闸试验接线,真空断路器分合闸试验操作步骤(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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