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路上跑准会遇到交通执法的情况。今天汇编关于摩托车在中国道路上行驶的相关法律条文,虽然本文收录不是最全,但希望对行走在路上的车友们有指导作用。
说明:本文不适用于非法车辆,如套牌、水车、无牌无证等不合符国家规定车辆上路。同时温馨提示:驾驶摩托车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准驾车型E/D驾驶证。
正文
在路上如遇交通执法,牛仔建议车友做到以下几步,充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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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打开录像设备
遇路上交通执法时,第一时间开启车载摄像设备,头盔摄像机或使用手机录像。对执法事件进行从头到尾不作删减记录,注意保持事件完整性。在与执法者进行首个对话前,可先行敬礼,并务必清晰告知执法者:“您好,同志!我在进行视频录像,并已告知您!”在征得同意或默认后再进行对话沟通。如遇禁止录像可查询本文中法律相关引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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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以礼相待
路上遇到执法部门,不管是公安民警、交警、巡逻队、高速公路巡查等。对执法者的称呼可以使用:“交警同志,警察同志,同志”等称谓。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应保持骑士的良好素养与形象,以理服人是最好的解决事情方式,切忌动怒与不文明用语,一切尽在摄像之中,日后将成为有力证词。如遇暴力执法可查询本文中法律相关引文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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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使用法律来捍卫摩托车道路权益
以下相关摩托车法律条文引用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与相关实体文献检索。
1、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详见文中法律相关引文3-1
2、摩托车只有后牌的相关规定。详见文中法律相关引文3-2
3、摩托车载物(三箱)的相关规定。详见文中法律相关引文3-3
4、摩托车行驶在中国道路的合法规定。详见文中法律相关引文3-4
5、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的相关规定。详见文中法律相关引文3-5/6
6、关于暂扣摩托车的相关规定。详见文中法律相关引文3-7
引文1-1 《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解读:交通执法时,公民可以对其警察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公民可实施监督权,但在行使该权利时,不得妨碍警方的执法,应当服从警方的管理。
引文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九条: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引文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十条 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引文3-1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对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的规定,时速20km/h以下且车重不大于40kg的判定为非机动车,而最高设计时速在20-50km/h之间且车重大于40kg的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的判定为摩托车。
引文3-2 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实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公交管〔2014〕34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24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4)行业标准正式实施。
引文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引文3-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铰接式客车、安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依此规定,设计最高时速不低于70公里的摩托车,可以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引文3-5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引文3-6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引文3-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注释:反之证件合法齐全且未涉及刑侦与事故不得扣留机动车。
最后希望本文能够为车友们提供有用的指引,并在法律保障下,畅游我国大好河山!请转发给更多的车友保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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