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是所有工作的前端,也是规避质量、安全风险点重点工作之一,将问题控制在源头,是我们工作首要目标。
(一)初步设计阶段,该项工作一般由总工办牵头设计院进行,一般在施工前五年左右便已完成,同时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当初的相关理念满足不了现阶段的实际应用,当初的国家规范标准与用户需求书中涉及国家规范标准出现新旧版本更换,相关技术要求进一步更新。例如:某地铁线审核通风专业用户需求书过程中发现初步设计关键设备房采用风机盘管,而经过多条地铁线长时间使用证明,关键设备房应设置VRV多联机更能满足后期运营需求,因此对初步设计采用风机盘管方案进行变更。
(二)专业用户需求书与厂家投标的标准不一致,存在后期设备供货出现次品、不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例如:目前某地铁线采用PPP模式,用户需求书里的各种关键技术参数,我们都参与审核,但是我们未参与招标工作,而是将采购权限放置相关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若与厂家勾结,私自更改技术标准、相应厂家。
(三)招标图一般在施工蓝图之前由设计院绘制完成,易出现设计院为了满足招标时间要求,随意绘制招标图,相关招标图中相关数据均随意标注,导致后期施工蓝图数据与工程清单大量不一致,导致后期清单项目出现大量变更。
(四)用户需求书、招标图已按相关要求审核完毕,上报至相关单位进行招标,造价咨询单位为了满足清标时间要求,未认真对用户需求书及招标图进行查看及核对数据,导致后期施工过程中进行变更。如某地铁线装饰装修用户需求书送审稿要求微型消防站具体数量,然在招标过程中未按用户需求书的要求进行招标,导致地铁开通运营后,进行三权移交期间,运营单位要求建设方按用户需求书要求进行采购,以至于建设方不得不对该数据进行变更。
(五)在招标期间,需严格审核施工单位资质,特别是人员履历的审核,很多时候出现,投标人员履历并不是后期在现场的实际人员,因此组建的新项目部缺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如:某标段管理人员大部分只有通信信号的施工经验,毫无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的施工经验,导致了后期劳务人员管不住、技术能力跟不上、现场进度滞后、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等局面。
(六)安全措施费、农民工保障金未依规缴纳。
(七)施工单位为了经营目标,将中标价格降至最低,达到中标目的,然投标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不一致,后续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为了利润最大化,再以最低价招劳务班组,劳务班组为了能接下该项目,不得不进行偷工减料、招收无施工经验的工人,导致各种施工工序紊乱,严重滞后施工进度。如某地铁施工标段,项目部以低于市场价招来的风水电劳务班组,然该风水电劳务班组毫无地铁施工经验,一味地追求施工数量,不考虑其他专业的配合性,导致该车站后期更换劳务班组、大量风管进行调整、冷水机房管道拆除后重新焊接安装,严重滞后施工进度。
二、施工过程中工作
(一)土建施工单位与机电施工单位进行场地或者部分移交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
1.场地交接过程中,土建单位撤场,临时围蔽及临边防护撤走,然机电单位并未在第一时间完成三临建设,易导致大面积孔洞无临边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2.场地交接期间,土建、机电单位易出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双方并未就场地移交具体事宜交接清楚、监理单位也未对场地移交事宜进行会议记录、移交程序简化情况,仅凭两家单位参与移交人员的头脑记忆进行办公,易出现管理区域盲区。如某地铁工地地面发生小偷偷钢筋时,因驾驶机械车不善导致死亡事件,土建施工单位曾一度认为地面已移交机电单位,以至于土建施工单位的门卫以及车站巡检人员严重不足,同时夜间执勤人员晚上酗酒,导致该区域出现空洞,让小偷有机可乘,后期进行资料检查中,监理会议纪要及移交区域图均注明3号出入口地面未移交,因此该事件均由土建施工单位全权负责。
(二)属地单位管理属地期间易出现的问题
1.属地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签署的安全协议过于形式化,未真正意义上进行场地安全管控工作。
2.相关单位进场施工未在属地单位设置的门卫亭里进行人员登记,或属地单位门卫制度并未按要求落实,人员随意进出。
3.相关单位人员不服从属地管理。
(三)人员配置易出现的问题
1.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1万平方以下工程1人;1万至5万平方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而大部分施工单位为了减少人员投入,并未按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人数或者让车站站长充当安全员。
2.施工单位未按合同要求配置质检员、劳资专管员等。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均无施工经验。
4.项目部工程部技术人员无施工经验,审核图纸不严谨,编制的施工技术交底,与设计要求不符或者不满足规范要求,由劳务人员自行施工。
5.施工单位对劳务人员管控不到位,局部使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60周岁的老人、身患疾病的工人。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四)技术文件易出现的问题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过于形式化或者直接从网上摘抄,方案中无具体的安全、技术、应急等措施。
2.施工单位编制的方案与现场不符,出现书面资料与现场不一致。
(五)管理程序易出现的问题
1.总工对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对劳务班组以及现场负责人、劳务班组以及现场负责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过于流程化、纯属为了应付检查而进行的交底,未将安全重点、难点告知相关人员。例如:某地铁施工段项目总工长时间不下现场,技术交底出于形式,长时间出现总工、技术人员、劳务人员脱节现象,导致现场出现施工要求与设计蓝图要求不一致,出现大量翻工工作,严重滞后施工进度。
2.设计出现变更,下发联系单,然项目管理人员并未及时向劳务人员进行交底。
(六)设计易出现的问题
1.设计出具施工蓝图前,并未对现场进行踏勘,而是依照勘察文件或者现场经验等进行出具施工蓝图。如:地铁站出现多次给水管爆管情况,经事故分析原因室外水压高以及该车站层高过高,导致水流入车站后,水压过大,然设计并未因此情况设置泄压阀。
2.设计单位各专业之间接口未全面的进行核对,同时施工单位在收到图纸时,也未仔细核对图纸。如:地铁站在单调过程中,发现通风图纸上有风机,而环控柜的图纸上没有风机,直到单机调试期间才发现环控柜系统图上缺失点位。(2)地铁站垂直电梯处防烟前室事宜,装饰装修专业需与综合监控专业进行核对点位,然特殊车站并未就各自专业点位进行核对,导致消防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不得不增派人员,重新组织放线、安装、调试等施工。
(七)监理易出现的问题
1.监理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对材料进场验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于形式检查。
2.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要求配置总监、总代以及相关技术人员。
3.监理人员未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验收、关键工序验收,未对高空作业、起重吊装、深基坑开挖、模板工程等危大工程进行旁站。
4.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大纲过于形式化,未对进行市场、周边环境、施工单位管理能力等进行切实调查。
5.监理单位未对现场出现安全隐患工作进行制止或者下发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全面整顿。
(八)质量易出现的问题
1.装饰装修专业:混凝土配合比不足、水泥砂浆配合比不足、钢筋强度不足、砌块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筋搭接长度不足、拉结筋深入结构深度不足、钢筋加密区缺少箍筋、墙体砌筑出现灰缝、抹灰厚度不足、砌筑顶部未满7天沉降时间便封闭、刚挂瓷砖或铝板缺扣件及螺丝、伪装门缺合页、吊顶天花无转换层等。
2.通风专业:风管保温钉不足、风管铁皮镀锌层厚度不足、铁皮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风管制作质量不满足要求、法兰焊接质量不满足要求、无缝钢管焊接质量不足规范要求、风管未设置导流叶片、未按要求加固风管、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法兰垫片或者采用劣质法兰垫片、支吊架间距不足等。
3.动力照明专业:桥架及线管的跨接地线缺失、线管未设计要求进行采购及进行敷设、线盒与线管连接未采用锁母、电缆接头未按要求进行制作、接地扁铁搭接不满足要求等。
4.给排水专业:(1)水管接头处支吊架的缺失。如2号线开通试运营后部分车站出现爆管现象,经调查后发现,爆管原因均因接头处缺少支吊架造成。(2)镀锌钢管套丝深度不足。(3)室外管道埋深深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如室外管道敷设深度一般在700cm以下,穿马路时需加套管。(4)室外管道未敷设细沙或者细沙厚度不足等。如给水管一般采用UPVC材质时,一般敷设细沙厚度为300cm,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可能只敷设100cm厚度细沙或者更少,甚至有的施工单位不敷设细沙,直接用石子或者废弃建渣进行回填。如3号线检查期间发现,东风镇车辆段综合楼负一楼埋设PVC塑料管处未采用细沙回填,而是就近采用废弃建渣以及石头回填。
(九)突发事件上报期间易出现的问题
工地突发事件发生,施工单位为了减小事态发展影响,易出现瞒报谎报现象,同时未按相关要求进行上报。
(十)其他易出现的问题
1.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应急物资。如:某市进入雨季时,地铁站出现大面积积水,然施工单位配置应急物资不齐全,导致大量雨水涌入车站,区间大面积积水,以至于动车调试紧急停止。
2.在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三临期间,为了减少成本投入,易出现场地照度不足、无应急照明、无逃生通道、无消防水或者水压不足、临边防护不到位、孔洞采用简易木板防护等。
3.墙体砌筑即将完工期间,易出现照度严重不足,大量房间缺少灯具或者采用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灯具,工人在漆黑房间进行抹灰工作,同时出现脚手架各式各样,有人字梯、有斜梯等现象。
4.施工过程中,易出现喝酒上岗、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脚手架上无护栏、现场无安全绳、临电随意乱拉乱接、电线拖地、临时配电箱无系统图、三级配电箱多孔插座、材料随意摆放等施工安全问题。
5.施工过程中,易出现监理与施工单位串通,出现材料、工器具未检先用情况。如3号线检查时,发现东风镇站现场采用固定式脚手架,然该方案并未上报监理审核,而现场砌筑已经封顶。
6.高空作业、特种作业期间无安全人员进行旁站,如电扶梯吊装无施工及监理单位安全人员旁站。
7.电焊作业无动火作业令、无消防设施、无相关规程。
8.轨行区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人员未经请点私自进入区间施工、清理工器具垃圾。
9.模板固定未要求进行固定、缺乏支撑。
10.车站供电房间已送电,相关施工人员未经请点,私自进入供电房间并操作相应设施。
三、施工后期工作
(一)单机调试以及综合联调易出现的问题
1.送电期间无警示牌、无人旁站、无人监管,易出现一端人员正在施工,另外一端人员已送电,导致施工人员触电危及生命。
2.综合联调属于多家单位同时协同合作,易出现线路接错或者接反现象,发现问题人员未对电压进行检查后,便私自更换回路。
3.单机调试期间,易出现带电作业情况,如地铁站通信设备房配电箱封堵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触电死亡事件。
4.车辆已进入联调联试阶段,施工人员未经请点私自进入轨行区进行施工。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
1.施工单位为了简易签字盖章流程,劳务班组为了避税或者提高利润,双方串通一气,签订两份合同,其中一份价格偏低的合同上报至建设单位,而另一份合同则是简易合同甚至未盖施工单位公章,若后期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该公司则以正式合同为由,不承认后期双方签订的简易合同。
2.劳务人员为了避税,受项目部管理人员忽悠,签订两份合同。如一位工人正常工资9000元整,该工人为了不纳税,与劳务公司签订160元/日的合同,以至于每月领取4800元工资,剩下的4200元工资签订另外一份合同,在建设单位报备的合同则是工人每月领取4800元工资的合同,导致后期建设方误认为施工单位如期下发工人工资。
3.现场易出现少量零星工作的工人,这部分人的劳务合同容易被忽略。
4.现场未张贴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劳资专管员未向劳务人员传达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及法律要求。
(三)成品保护问题
施工完成后的设备未张贴告知牌以及注意事项。如:地铁车站出入口电扶梯已基本安装完毕,但未张贴告知牌,告知工人哪台电扶梯可以行走,行走期间注意哪些事项,导致后期一工人走在电扶梯上,踏板突然陷落,导致该工人断了两根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