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八部门近日发布
《厦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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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指的是哪些?
厦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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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出台《认定办法》?
八部门说,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办法,之前一直都有,此次重新出台,基于两个原因:
✔ 2019年出台的《厦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2019]22号)文,到期需重新修订。
✔根据新时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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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学生”包括哪些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学生,是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统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在籍在校学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含企业办)幼儿园和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籍在园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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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有八种类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以下八类对象:
(一)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包括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易致贫、易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乡村振兴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任一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二)低收入人口(含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支出型贫困)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经民政部门认定,并在“民政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任一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本人经民政部门认定,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任一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四)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在“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残疾人证基础数据库”“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任一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五)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消防救援部门分别认定,持有相应证件,在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具有电子信息档案,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六)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七)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在“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残疾人证基础数据库”“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任一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八)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备注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的是虽然有父母,但是,父母因疾病等原因没法承担抚养孩子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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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家庭经济困难”?
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况: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包括上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至(七)类等人群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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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困难程度的等级有哪些?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2个等级,其中:
(1)特别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包括困难类型的(一)至(六)类学生及由本办法认定的其他特别困难学生。
(2)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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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五个环节。
(一)提前告知。
学校通过合适途径和方式,提前告知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资助政策内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
高等教育阶段等采用信息系统进行线上量化认定的学校,组织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登录信息系统进行认定申请。
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学生可通过“i厦门”进行资助自助申请;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学前教育阶段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通过“i厦门”进行资助自助申请,并由学校在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自助申请的,可填写《厦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技工院校学生填写《厦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学校认定。
学校根据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的认定申请或相关部门提供信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精准认定并按规定划分资助等级。
(四)结果公示。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五)建档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认定结果名单、公示情况、学生申请认定表等材料按《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技工院校录入技工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信息系统认定的学校,可定期导出系统数据并保存电子档案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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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得多少资助?
厦门学生资助从幼儿园到研究生都有,不同学段资助金额不同,例如在幼儿园,对于特别困难的,可以全额补助保教费(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的,每生每年1500元;义务教育阶段,一般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从1700元到3000元不等;中职的国家助学金是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奖学金是每生每年6000元;高校的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从2800元到一万元不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从8000元到3万元不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厦门日报》消息说,教育部门近期还将出台资助金的相关文件。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