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民政厅 扶贫办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内财教字〔2021〕12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区继续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并进一步调整完善此政策。
资助范围
1、资助对象为在读学生的
⑴2018-2020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且2022年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8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⑵2021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且2022年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
⑴2018-2020年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生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生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
⑵2021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生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生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
2、资助对象为新生的
2022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
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生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生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
注: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项目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提供申请材料:
(一)高校在读学生提供申请材料
1、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资金申请表(申请现场填写)。
2、低保家庭子女现场系统查询;孤儿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原件审验)。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5、低保户主(或建档立卡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6、学生和户主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审验)。
7、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学生资助卡)复印件(原件审验)。
8、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申请承诺书(申请现场填写)。
(二)高校新生提供申请材料
1、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资金申请表(申请现场填写)。
2、低保家庭子女现场系统查询;孤儿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审验)。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6、低保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7、学生和户主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审验)。
8、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学生资助卡)复印件(原件审验)。
9、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申请承诺书(申请现场填写)。
注:学生与户主(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学生本人不是低保享受人口的,需提供学生与低保户主关系证明,如父母结婚证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反应出真实关系的材料。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旗县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续贷
选择国家开发银行,登录学生在线(https://sls.cdb.com.cn)进行线上办理。
普通高校新生及在读学生首次贷款
2022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及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任选其一办理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其学生在校读书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自付本息。
1.选择“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首贷,用微信搜索“华安助学”,点击“贷款申请”,然后按提示在线提交申请资料并签订电子借款合同。
2.选择“国家开发银行”首贷,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上申请打印申请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一同到现场办理。所带材料有:⑴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⑵你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⑶申请表。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600。
来源:松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