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文学史上有巅峰,那么《悲惨世界》就是巅峰上的那颗明珠。
看完这本书后,书中的一个情节突然再现于脑海。
走投无路的冉·阿让,遇见了卞福汝主教。
卞福汝主教收留了冉·阿让,热汤热饭地招待,还提供了一间大床房让他休息。
谁料,夜半时分,冉·阿让恩将仇报,偷走了教堂的银餐具。
跑路途中,冉·阿让被警察抓住,眼看又得二进宫,回到大牢。
关键时刻,卞福汝主教以德报怨,声称银餐具是自己送给他的。
不仅如此,主教甚至当着警察的面,连银烛台也一起送出去,他对冉·阿让说:那一对烛台,我也送给您了,那和其余的东西一样,都是银的,您可以变卖二百法郎。
烛台的隐喻,既是作者让我们思考的道德困境,也是雨果给出的答案。
如果你为了孩子,只偷了块面包,就坐了19年的牢。
出狱后,举目无亲,四处碰壁,没有一个饭店肯做你生意,连口热茶饭都吃不上,像个孤魂野鬼,流浪在繁华的悲惨世界。
全世界的恶意,都灌注到你一个人的身上。
这时,你会选择向世界露出青面獠牙,还是仍报之以歌呢?
如果你从一个苦役犯,摇身一变成了市长、企业家。
但意外得知有个流浪汉被冤枉,正在代自己受审。
你会选择在天堂做个魔鬼,还是去地狱做个天使呢?
雨果用《悲惨世界》拷问人类的良知,他把对于善的理解,全部具象成冉·阿让这个人物。
看完《悲惨世界》,我们也许就明白,人性真正的善,不是因为光明而选择光明,而是在穿越黑暗后仍然向往光明。
09
《*死一只知更鸟》
这本书让很多人产生这样一个念头:
如果我将来有子女,一定要带着他一起看这本书。
因为这本书让人醒悟:无论世界如何变迁,尊重,是最可贵的品质:换位,是最好的相处方式。
就如主人公阿蒂克斯告诉孩子的:在你钻进别人的身体之前,你绝不会真正了解他。
阿瑟·拉德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20几年。
在街坊们的闲谈细语传言中,阿瑟是一个吃死老鼠、拿剪刀的恐怖人。
但事实上,阿瑟其实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偷偷地送给孩子们礼物,还在危急关头救了斯库特兄妹。
白人雷蒙德被居民们看作一个酒鬼,整天把威士忌装在袋子里喝。
但雷蒙德喝的其实是可乐,他之所以一直假装醉醺醺,只因为他认为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方式。
人无完人,真正有修养的人,都会管好自己的偏见。
当你认真品读这本书,也会对这个世界心生柔软。
10
《百年孤独》
莫言在《红高粱》的文字风格是这样的: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余华的《难逃劫数》也有相似之处:
“直到很久以后,沙子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天上午东山敲开他房门时的情景。”
他们这些文字,都来自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头:
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百年孤独》这本皇皇巨著,在众多中国作家心里有至高无上的地位,里面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魔幻迷离的世界,都让人痴迷。
1982年,马尔克斯凭借《百年孤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接受访谈时,他称自己创作这本书只用了两年,而动笔构思却用了十五六年,构建了一个家族,用百年的宏大时空描述了一种绝世的孤独。
七代人的辉煌与落寞,激情与孤独,坚毅与懒惰,世俗与超脱,疯狂与冷静,在马孔多无止境地蔓延开来。
我们恍若亲历了一个世纪的风霜血雨与精神洗礼,荒诞而无奈的宿命感,让我们觉得遥远而真切。
也许你会因为纷乱的情节望而止步,会因为复杂的人物关系把它束之高阁。
但按捺住自己的浮躁,去细细体味,那些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就会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地撞击你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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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门即是深山,读书随处净土。
以《娱乐至死》为首,是希望阅读于你我,是一种日常生活。
以《百年孤独》为终,是因为阅读也许有门槛,但只要跨过去,打开的就是一个瑰丽的世界。
书是人向上的阶梯。你读什么样的书,就有什么样的格局。
来源:微信公众号“洞见”
作者:洞见ciyu
编辑: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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