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钟”、“大吕”分别是十二律的第一律和第二律。按中国历代所谓“定律”,一般指确定黄钟一律的音高,并以此为标准,推算其他各律的律数。因此,历代的黄钟律就是历代的标准音高,这个标准音高依据朝代的不同会有所变化,但不管如何变化,黄钟都是十二律中声调最洪大响亮的。《史记·律书》:“黄钟者,阳气踵黄泉而出也。”也是这个朝代音乐创作的标准和起点,可见其重要性。
“大吕”是十二律的第二律。《汉书·律历志》:“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钟宣气而牙物也。”可见和黄钟相比,大吕的音调要相对低沉一些,甚至是作为黄钟的衬音而出现的。
由于古代讲究礼乐制度,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是带有浓重政治色彩的,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这个国家对内以及对外的形象。因此,如何确定黄钟的音高标准,依据何种方法来推算黄钟之后的大吕等各律,在古代都是非常讲究的。基于音乐的这种重要性,“黄钟”、“大吕”后来就演变为高雅庄重的意思,尤其是用来形容代表一个国家的优秀文学、音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