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学规最早出现于南宋,又称规约、揭示、学则等。南宋时期,理学思想与书院教育紧密结合,书院规制日趋完备。学规往往蕴含着丰富的学术思想和人生哲理,是书院制度精华所在。吕祖谦所作《丽泽书院学规》为学规之始,而影响最深远的学规则为理学名家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简称《揭示》)。《揭示》不仅对书院师生道德情操的养成有着积极作用,更是朱熹理学思想在书院教育中的集中体现。
朱熹撰写“揭示”
朱熹认为,教育是“政事之本,道德之归”。朱熹一生与书院有着不解之缘,曾创建、修复了包括寒泉、武夷、岳麓、白鹿洞在内的多所书院,白鹿洞书院也由此获得新生。
两宋时期出现了一批以天下为己任的理学家,书院成为他们传播自己学说的主要阵地,朱熹就是其中的代表。他生活的年代,由于多年战乱、政府财力匮乏,导致当时官学“诸生无所仰食,而往往散去,以是殿堂倾圮,斋舍荒废”。朱熹认为当时的科举教育过于功利化,沦为士子“钓声名、取利禄”的手段,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则“未有闻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朱熹试图以振兴书院来达到使读书人懂得“所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的目的,扭转世风日下之局面。
白鹿洞书院位于庐山五老峰南麓后屏山下,山川环合,林谷幽邃。北宋初年,白鹿洞书院由庐山国学改建而成,此时的书院规模不大,影响力也有限。朱熹重修书院,制定《白鹿洞书院揭示》后,白鹿洞书院才真正声名鹊起,跻身四大书院之列。吕祖谦《白鹿洞书院记》中记载:“嵩阳、岳麓、睢阳及是洞为尤著,天下所谓四书院者也。”
淳熙六年(1179年),朱熹曾到访白鹿洞书院,见书院荒废已久、断壁残垣,唏嘘不已,他认为白鹿洞书院“累圣相传,眷顾光宠,德意深远,理不可废”,遂下定决心复兴书院,为书院置办院产,征求图书。朱熹又力排众议,说服宋孝宗为书院赐额,白鹿洞书院正式得到官方支持。在朱熹的不懈努力下,书院在荒废百年后重获新生,并逐渐闻名遐迩,被后世学者誉为“天下书院之首”。书院开学之际,朱熹亲自讲说《中庸》首章,并取圣贤教人为学之大端,揭示于门楣,即为《白鹿洞书院揭示》(又名《白鹿洞书院学规》《白鹿洞书院教条》《朱子教条》),希望以此勉励诸生。《揭示》集中诠释了朱熹关于书院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的教育思想。
正文仅百余字
《揭示》简明扼要,正文仅百余字,可分成5方面内容,依次为“五教之目”“为学之序”“修身之要”“处事之要”和“接物之要”,为书院教育提出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培养途径。《揭示》正文是朱熹借用先贤言论,结合自身理学思想之精髓归纳而成,实现了创造性诠释,不愧为理学集大成者。
首先,朱熹将以“明人伦”为核心的“五教之目”列在《揭示》之首,“学者学此而已”,说明“明人伦”是书院教育的根本所在,体现了“明人伦”的重要性。“五教”指“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立德是书院教育之根本。
其次,朱熹提出了“为学之序”,即“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在朱熹看来,做到学、问、思、辨,便可“穷理”,并且将“为学之序”运用于书院的教学活动中,将其融入读书方法之中。朱熹十分看重读书,他认为:“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为此提出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着紧用力、居敬持志的六则“朱子读书法”来指导生徒读书。在朱熹看来,学习是不断积累的过程,故要求生徒研读儒家经典应以《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为序,而《四书》又置于《五经》之前,循序渐进、由表及里。
最后,“穷理”要落实在“笃行”之上,两者构成书院教育的两翼。朱熹将“笃行之事”细化为“修身之要”“处事之要”和“接物之要”三部分,足见这位理学集大成者对道德实践的看重。南宋时逢乱世,理学家们以培养经世济民之人才为己任,而抵抗科举利诱,摆脱场屋俗学的关键则在于“笃行”。其中,“修身之要”是指“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修身”与“立德”相辅相成,诚实守信、恭敬谨慎、知错能改是为人的基本原则。“处事之要”即“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他曾邀陆九渊到白鹿洞书院讲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养成正确的义利观,提升个人品德修养。朱熹对“接物之要”亦有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在人际交往方面的经验之谈。处事待人要宽宏大量,与人为善,以“恕道”精神为准绳。而“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则强调严于律己,时刻进行自我反思,完善人格。《揭示》充分反映了儒家的修身思想,如果说学、问、思、辨停留在认识层面,那么“笃行”则上升至道德践履的高度。“穷理”与“笃行”缺一不可。通过上述努力,就能实现理学家们“传斯道而济斯民”的远大抱负,开创河清海晏的盛世局面。
“揭示”影响海外
理学注重培育人的内在道德修养,《白鹿洞书院揭示》所要达成的目标是“讲明义理,以修其身”而后“推己及人”。“修身”是“齐家”“治国”乃至“平天下”的基础。“穷理正心,修己治人”是朱熹对白鹿洞书院生徒的真切希望,也是古之哲人对修身、处事、接物等多方面内容的深刻思考,更是千百年来书院精神的真实写照。
由于《白鹿洞书院揭示》揭示的是“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大端”,因而具有宏观性、纲领性,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所以明代思想家王阳明曾评价《揭示》:“夫为学之方,白鹿之规尽矣。”绍熙五年(1194年),朱熹任潭州知州,重建岳麓书院,将《揭示》移录其中,史称《朱子教条》。淳祐元年( 1241年),宋理宗赵昀视察太学,手书《白鹿洞书院学规》,赐示诸生。其后,或摹写,或刻石,或模仿,《白鹿洞书院揭示》遍及全国书院及地方官学。于是,一院之“揭示”,遂成天下共遵之学规。
明代白鹿洞书院多位洞主都曾参考《揭示》,拟定新规,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明代理学家胡居仁所作的《续白鹿洞书院学规》。明末东林党领袖顾宪成对朱熹的《揭示》极力推崇,“愚惟朱子《白鹿洞规》至矣尽矣,士希贤,贤希圣,举不出此矣。”他为东林书院制定的《东林会约》,就是在《揭示》基础上完成的。
清代经学家李文炤任岳麓书院山长期间,曾编写《岳麓书院学规》,其中“学问思辨,必以力行为归”等思想与《揭示》可谓一脉相承;岳麓书院另一位山长王文清所编订的学规则对学子提出尊敬师长、明辨义理、崇尚节俭等道德要求,将《揭示》中德育内涵系统化。
《揭示》还名扬海外,如朝鲜著名学者李退溪的《伊山书院学规》、日本阳明学鼻祖中江藤树的《藤树规》,均是以《揭示》为蓝本所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