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襄阳日报】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冯华江 崔健 全媒体记者张嫚)3月4日,市城管执法委公布第十批“车窗抛物”车主拒不配合或长期不接受处理的违法车辆(违法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31日),共13辆。
车牌号为鄂FE7K33的车辆在襄城区大学路乱扔垃圾;车牌号为鄂FG1J11、鄂FP78N3、鄂FT86H6、鄂FR70S1、鄂FD97671、鄂FD6G78的车辆在樊城区前进路、长虹路等地乱扔垃圾;车牌号为鄂FF38815、鄂FL28K9、鄂F8Z729、鄂F9Y093的车辆在高新区樊魏路、汉江北路等地乱扔垃圾;车牌号为鄂FF0H11、鄂F10E15的车辆在襄州区云湾路、钻石大道等地乱扔垃圾。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今年,市城管执法委与公安部门将继续聚焦“十小”不文明行为整治,联合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坐人员向车窗外抛撒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影响环境卫生和道路运行安全的行为。若上述被曝光车辆仍不及时接受城管部门处理,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
《襄阳日报》(2023年3月6日5版)
(编辑:崔怀宇 审核:李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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