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将暴行钉上耻辱柱
二战后,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中的日军战犯进行了审判。
与此同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二战中的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长达3年之久的国际审判。
由于南京大屠*案情特别重大,法庭当时将其单独列为一案,10名与南京大屠*有关的证人出庭作证,诉方律师共宣读了证词17份。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现场。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以法律形式被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
建馆:让铁证”讲述”历史
为了铭记这段历史,1985年,南京市人民政府在大屠*遗址之一的万人坑,建立并开放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遇难同胞纪念馆。
馆内的死难者遗骨和史料,成为南京大屠*中日军暴行的铁证。
提案:化一地之念为一国之祭
清明节前后,南京市民会自发悼念遇难亲人。从1994年开始,每年的12月13日,南京市还会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纪念大屠*中的死难同胞。
1995年,纪念馆增建了“哭墙”,至今,上面镌刻的遇难者名字已由最初的3000名增至上万名。
2005年,前全国政协委员赵龙递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将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2年,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邹建平再次递交相关提案,为国家公祭日的设立起到了推动作用。
立法:以国家名义举行公祭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
《决定》指出,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根据国务院批复,自2014年起,每年12月13日在南京大屠*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主会场举行升国旗和降半旗仪式。
2017年10月27日,加拿大安大略省议会对华裔议员黄素梅关于设立“南京大屠*遇难者纪念日”的66号动议进行阅读和辩论。最终,该动议获投票通过。加拿大成为西方第一个设立“南京大屠*遇难者纪念日”的国家。
国家公祭日是为了祭奠谁
国家公祭日以“南京大屠*”定名,但是祭奠对象不仅仅是南京大屠*死难者。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明确公祭对象为南京大屠*死难者及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被*戮的同胞。
国家公祭日设立专家组成员,侵华日军南京大屠*遇难同胞纪念馆原馆长朱成山曾表示:“南京大屠*事件是侵华日军滔天罪行中最典型的一例,但南京不是全部。日本帝国主义染指我国,最早可追溯到1874年侵略台湾,此后一直到1945年宣布投降,日寇在中华大地肆虐,烧*掳掠,无所不用其极。其间被日军屠*的都应成为公祭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