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网友对于公务员的免职与撤职实施细则不太清楚,专门查了一下供大家参考。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免职通常包括三种含义:一是用于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不含褒贬。
二是属于组织处理措施,适用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具有惩戒性。免职后1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2年内不得提拔和晋升。
三是适用于违纪违法被查的干部,是在正式处分前将其调离岗位的先期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保证审查调查的顺利开展。
但是撤职则有明显区别。公务员的撤职是指任免机关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公务员实行的惩戒方式。撤职和免职形式上有相同之处。撤职和免职的公务员都不再担任原职务,不能行使原职权。不同之处是,撤职是一种较严厉的纪律惩戒,而免职不是。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14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①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②降低职务的;③转任的;④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⑤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⑥退休的;⑦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撤职和免职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被撤职的公务员原来的级别和职务工资要降低,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免职则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