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对已经离异的夫妻
因为独子病逝
他们俩的矛盾达到了顶峰
甚至将儿子的骨灰
一分为二各自保管
#独子去世
离异父母各分走一半骨灰#
的话题
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让人不禁感慨
如此离谱的父母真是少见
两人之间究竟有多大的矛盾
竟闹到了这一步?
母亲:前夫与儿子多次争吵
导致儿子精神崩溃
1985年,梁女士和黄先生结婚,第二年生育独生子小黄,俩人在2015年经法院判决离婚。没想到,2年后儿子因病去世,梁女士和黄先生的矛盾也再次激化。
梁女士认为前夫与儿子因为金钱问题多次争吵,最终导致儿子精神崩溃、极度恐惧,在双重打击下,儿子不幸病发而亡。
梁女士称,儿子与黄先生激烈争吵后,在短短25天内5次去医院就诊,并最终病危死亡。而在这一过程中,前夫不但没有陪伴和照顾儿子,还故意不通知她儿子病危的事。儿子被宣布死亡时,身边没有一个亲人。
在小黄去世后,梁女士和黄先生将小黄的骨灰一分为二,各自保管。梁女士说,黄先生称要把儿子骨灰都埋在一起,所以将她手中的骨灰拿走。但她没有想到,儿子被埋在了江苏太仓,孤零零地葬在外地。
因此,她将前夫告上法庭
要求将儿子墓地移至上海
与祖辈长眠在一起
同时要求前夫
赔偿她精神抚慰金5000元
父亲:前妻未尽母亲的义务
对此,黄先生却表示,儿子生前梁女士没有尽到母亲的义务,儿子去世后,还要阻扰其操办儿子后事。
黄先生称,他已经为儿子购买了墓地并将其保管的儿子一半骨灰进行了安葬,梁女士却无理取闹要求其为儿子迁坟。
黄先生认为,梁女士是要在儿子死后继续报复儿子,并且给自己心理打击。他还表示,儿子安葬的墓地是其生前的愿望,也是自己对儿子的最大告慰。
法院:驳回母亲的全部诉讼请求
希望双方定分止争
使亡者安息
近日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女士和黄先生在儿子去世火化后,通过协商将儿子的骨灰分成两份各自保管与拥有,故两人对各自保管与拥有的儿子骨灰均享有安葬权并负有安葬义务。
据梁女士说,她将保管的儿子骨灰交由黄先生合葬。对此,黄先生否认,且梁女士未举证证实,故法院不予认定。
现在黄先生为儿子选择了墓地,并将其保管的骨灰进行了安葬,因不能证实其在生前对安葬方式有明示的意思,故不能认定黄先生的行为侵犯了梁女士的权益。
梁女士认为儿子应与祖辈安葬在同一墓园,但选择迁移的公墓并非儿子的家族祖坟,且另行购买墓地会产生一笔不小的开销,故对梁女士要求迁移儿子墓地等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随意迁坟乃民间禁忌,是对逝者的不敬行为,法院希望,双方从尊重亡者角度出发,理性协商,定分止争,使亡者安息。
来源: 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