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刺激性试验是评价眼部暴露于化学物质后对角膜、虹膜以及结膜刺激性反应的综合研究,是清洁洗浴类化妆品毒理学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眼刺激性是指动物的眼睛表面(包括角膜、虹膜及结膜)接触到化学物质从而产生炎症反应的过程,产品刺激性反应分级中微刺激性、轻刺激性及刺激性为可逆眼损伤,刺激的严重程度逐渐递增。

从下表可以看出,在此次实验中,14款儿童洗发沐浴露样品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眼刺激性,即引起角膜、虹膜及结膜不同程度的损伤(积分均值越大,损伤越严重)。
且眼损伤作用过程有一定规律性:初期结膜损伤反应比较明显,24小时后结膜损伤趋于减轻,而角膜和虹膜损伤有所加重。而随着实验时间拉长,各类眼刺激现象逐渐缓解。

除了B.DUCK BABY、郁美净两款产品引起的眼损伤(包角膜、虹膜和结膜损伤)14天内才恢复,其余12款儿童洗发沐浴露均能够在7天内恢复。

由于清洁类化妆品(洗发水、沐浴露、洁面乳)已成为大部分家庭的日常消耗品,这类化妆品使用时会大面积接触皮肤,且易沾染眼睛,所以容易引发消费者接触性皮炎和眼刺激性炎症反应。
化妆品引起动物眼睛刺激症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有毒物质含量超标、微生物污染、化工原料的毒性刺激及pH值过高或过低等。
化妆品引发的眼刺激性炎症主要与化妆品成分中某些原料的毒性及浓度有关。如在洗发水、沐浴露等清洁类化妆品中广泛使用的表面活性剂,其作用有乳化、清洁、起泡等多种功效,但多数表面活性剂需要在使用浓度和接触时间上作出限制,超过一定浓度和接触时间就有一定程度的皮肤或眼刺激性。另外化妆品成分中的防腐剂、香料等都可能存在刺激性。
郁美净检出甲醛,含量接近国标上限与成年人相比,0~1周岁“婴幼儿”的皮肤较薄,皮脂腺较少,发育尚不完善,体表面积更大,皮肤保湿和缓冲能力较差;1~3周岁“婴幼儿”的皮肤结构已趋于完整,但角质层、表皮层仍较薄,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抵御微生物污染和外来物刺激的能力也较弱,更容易发生接触性皮炎等不良反应,并且需要较长时间恢复。
因此,《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指出,儿童化妆品的产品配方设计,应当在安全优先、功效必需的前提下,使用相对简单的产品配方,减少使用可能含易致敏组分或者有较强刺激性的原料,例如香精香料、着色剂、防腐剂、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化学防晒剂等。
不建议使用具有特定安全风险的原料(如甲醛释放体)以及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列为禁用物质的原料,如必须使用,应当在产品安全评估资料中说明原因,并对儿童使用的安全性开展充分评价。
而在此次《消费者报道》测试的14款儿童洗发沐浴露中,郁美净儿童七果柔润洗发沐浴露检出甲醛424mg/kg,且含量接近国标GB/T 34857-2017《沐浴剂》上限(500m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