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我国开始全民展开计划生育。
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2007年,计划生育不再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
《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宪法》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结婚生子,是最近几年比较热的话题了。随着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年轻人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更多的是二胎,三胎对家庭造成的成本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多名委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提出了关于青年人结婚生子的提案。
作为80后的尾巴,90后的头头。我的心也是乱糟糟的。我出生前后那几年,计划生育是那么的严格,我也算是万幸中来到这个世界。转眼间30年过去了,我又要变成要孩子的主力军了?
我的心是很累很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