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列宁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列宁阶段。通过建构和阐发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以及在理论和革命实践中阐明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列宁提出了战斗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与革命任务,树立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及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典范。厘清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之间的关系,辨析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哲学的党性原则”与“社会存在范畴”,无疑有助于把握列宁哲学思想的精髓。深入理解列宁的哲学思想,必须注重其对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全球化时代的共产主义事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列宁生活和战斗在不同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历史时代,面对新时代提出的新任务,他坚持将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强大理论武器,批判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哲学,并在概括自然科学的新成就和总结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新经验之基础上,阐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由此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崭新阶段——列宁阶段。
一、列宁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
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具有卓著的贡献。第一,在唯物论方面,列宁提出了“物质”的经典性定义,论述了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第二,在认识论方面,列宁阐明了客观真理、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辩证关系,提出了生活、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首要的基本的观点的论断以及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原理。第三,在辩证法方面,列宁阐发了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内在逻辑结构,揭示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范畴;论述了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相互关系,从总体上建构了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雏形。第四,在历史观方面,列宁坚持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以及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等基本观点,并且开创性地提出了哲学的党性原则。
1.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建构与阐发
马克思恩格斯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创始人,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大师,但他们却都没有全面地提出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特别是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还没有完全形成。无疑,马克思主义是一个科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一个科学体系,但是像《资本论》所表现的政治经济学体系那样完整严密的哲学体系,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都没有。”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即得出了三个认识论的重要结论,进一步系统化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哲学笔记》中,列宁则阐述了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内在逻辑结构,为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建构提供了一个雏形。可以说,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建构始于列宁。不仅如此,列宁还在建构中进一步阐发了辩证唯物主义的主要内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认识论和辩证法。
列宁的物质观是其哲学思想的精华,是建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基石,它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其主要包含两个基本思想。
第一,物质的定义及其与意识的关系。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首次提出了“物质”的经典性定义。他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在这一定义中,列宁阐明了物质的唯一特性,即客观实在性,划清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界限。物质虽为客观实在,与人的意识相对立,但这一对立却是既绝对又相对的。“就是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这种对立无疑是相对的。” 在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上,列宁一方面坚持物质对意识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唯物主义立场,批判马赫主义者调和物质与意识之间的对立的妄想,另一方面又辩证地认为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物质与意识之间的对立只在一定的范围内才具有有效性。
第二,实践的物质观。列宁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实践就是人类改造物质世界的中介,人类也只有依靠具有目的性和现实性的实践,才能将“自在之物”改造成“为我之物”,满足人类的物质需要。“对象、物、物体是在我们之外、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着的,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这个结论是由一切人在生动的人类实践中作出来的,唯物主义自觉地把这个结论作为自己认识论的基础。” 列宁通过“引进了实践思维方式,由此正确地阐明了意识具有能动地反映物质这一本质关系的实践基础。”
列宁的认识论思想是其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核心,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认识论基本原理的继承和创造性发展。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贡献集中体现于对真理观和实践观等问题的阐发上。
首先,列宁指出,“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的、绝对的真理接近的界限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但是这个真理的存在是无条件的,我们向这个真理的接近也是无条件的。” 并且“承认客观的即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真理,也就是这样或那样地承认绝对真理。” 客观真理和绝对真理是密切相关的,否定其中一者,必将导致对另一者的否定。对唯物主义者来说,承认客观真理,就是承认真理认识反映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是否承认客观真理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条哲学基本路线在真理论领域斗争中最激烈的表现。
其次,列宁以辩证和实践的思维方式着重论述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你们会说: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这种区分是不定的。我告诉你们:这种区分正是这样‘不确定’,以便阻止科学变为恶劣的教条,变为某种僵死的凝固不变的东西;但同时它又是这样‘确定’,以便最坚决果断地同信仰主义和不可知论划清界限,同哲学唯心主义以及休谟和康德的信徒们的诡辩划清界限。” 何以会有这种“不定”的区分呢?列宁以实践标准的“确定”和“不确定”原理予以论证,这是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中实践标准的坚持与发展,凸显了列宁独特的实践观与认识的辩证法。
再次,列宁提出了“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认识的基础是实践,真理作为一种认识,其基础自然也是实践,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不定区分也是实践引起作用的结果。“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让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 这就意味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不定区分取决于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的“确定”与“不确定”。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在于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人类在实践中认识、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是无限的、无止境的,因此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着的认识客观真理的过程也是无限的、无止境的,但是在实践的特定阶段上,人类却有着对真理有条件的、有限的和相对的认识。所以列宁特别强调“必须把认识和实践结合起来” 。
在认识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列宁坚持和发展了认识的辩证法。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当然,这种反映并不是简单的、机械的、直接的反应,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是一种由概念、规律等构成或形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与客观世界的主客体关系通过实践被建构起来。列宁形象地阐明了这一点:“认识向客体的运动从来只能辩证地进行:为了更准确地前进而后退——为了更好地跃进(认识?)而后退。相合线和相离线:彼此相交的圆圈。交错点=人的和人类历史的实践。” 认识论中,主客体关系是一种相互构成、相互设定的对象性关系,主客体的交错点就是实践。通过实践,人的活动一方面改变了外部现实,消灭、变更了它的规定性,使之成为主体的对象性的存在物,也即是主体的客体;另一方面则在“去掉了它的外观、外在性和虚无性的特点,使它成为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客观真实的)” ,也就是通过改变客观实在,暴露了客观实在的内部规律,从而使其能被主体观念性地把握,使人的认识成为可能。这个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过程具有阶段性,它从实践开始,由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回到具体实践。
透过认识的辩证法,我们可窥见列宁唯物辩证法思想的一隅。然而,列宁对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丰富与发展远不止于此。就列宁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之雏形的构建者而言,揭示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核心、规律和范畴,阐明这一科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应该说是列宁的特别贡献所在。
列宁继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对黑格尔的辩证法体系进行了全面地、系统地深入研究和改造。他在《论战斗唯物主义的意义》一文中即指出:“应该组织从唯物主义观点出发对黑格尔辩证法作系统研究,即研究马克思在他的《资本论》及各种历史和政治著作中实际运用的辩证法,马克思把这个辩证法运用得非常成功”,因此,“根据马克思怎样运用从唯物主义来理解的黑格尔辩证法的例子,我们能够而且应该从各方面来深入探讨这个辩证法”。在列宁看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非常必要的,列宁自身也践行着这项要求。
首先,列宁论述了辩证法作为一种学说的本质内容,规定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列宁指出:“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 ,这种转化而同一的思想,恰恰要求我们不应该把外部现实看作僵死的、凝固的东西,而要看作活生生的、有条件的、彼此转化的东西。与此相应的辩证法自然也是要活生生的、多方面的认识,由此才能避免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列宁对辩证法的这个规定,与其后在分析了“辩证法16要素” 之后写下的对唯物辩证法核心的规定一脉相承:“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 可以看出,列宁强调的始终是对立面的同一与转化,且以此作为辩证法这一学说的本质内容。在研究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时,列宁写下的一条批语将这一点阐释得尤其透彻:“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不但现象是短暂的、运动的、流逝的、只是被约定的界限所划分的,而且事物的本质也是如此。” 既然辩证法研究的是“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那么它就需要面对存在与思维之关系的“哲学基本问题”,这与认识论便具有同一之处。虽然辩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都坚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从而认为思维能够反映客观实在,但是只有以事物自身中的矛盾作为研究对象的唯物辩证法能切实地解决思维反映客观实在的规律,从而将思维与存在统一起来,这或许正是列宁规定对立面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之核心的深邃考虑。
其次,列宁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结构雏形。他在研究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时,写下了辩证法要素16条。从这16条要素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列宁的辩证法研究涉及唯物主义、发展观与认识论,从而构成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结构雏形。其中前7条是一个框架,后9条则是对前7条的补充和说明,可以纳入到前7条的结构体系之中。尽管学界对“辩证法16条要素”的分析存在不同意见,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都认为列宁的“辩证法16条要素”蕴含了一个体系的构建思想,虽然这个体系不够严密、精细。
此外,列宁还在《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中特别强调一个重要的观点:“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这种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发展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 这段话学界颇有争议,主要在于“同一个东西”是指三门科学具有统一关系呢,还是指一门科学的三个方面是同一的?笔者倾向于后者。列宁指出的“不必要三个词”,可以认为是一门科学的三个方面,体现了三个不同方面的功能。那么,这是一门什么样的科学呢?它恰恰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在这个理论体系中,列宁指出:“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学说,是认识论” ,同时认为,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并且辩证法正是主体在认识事物时对概念、范畴进行逻辑运演的过程,由此可见这三者是有机统一的,是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三个方面,即方法论、世界观和认识论三者的统一。这种一致性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始终,是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构建的重大贡献。
2.历史唯物主义:科学方法的发展与运用
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一种可以自然而然达到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它是通过批判错误的思想路线、社会思潮而达到的。若不将思想观念中种种阻碍人们看到现实生活之“本相”的“遮蔽物”去掉,真正的现实生活、真正的社会历史进程就永远停留在人们的视野之外,所谓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就成了一句空话。列宁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推向更高的境地,这是一个批判、扫清当时俄国流行的历史唯心主义,并且将其作为一种革命方法运用到俄国的社会革命实践中去的过程。列宁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是统一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唯一的科学,具有方法论功能;社会形态学说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深刻关联;提出哲学的党性原则。
首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是统一的。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的论著中,不仅从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驳斥了内在论者、经验批判主义者和经验一元论者的种种谬论,而且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尖锐地批判了波格丹诺夫的“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相等同”的唯心史观。列宁认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不可能是同一的,犹如一般意识和一般存在不可能是同一的一样,即便人类是作为有意识的生物体而进行生产、生活,但也决不能由此便得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是同一的结论。“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就是马克思的学说。反映可能是对被反映者的近似正确的复写,可是如果说它们是同一的,那就荒谬了。意识总是反映存在的,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看不到这个原理与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有着直接的和不可分割的联系,这是不可能的。” 显然,列宁强调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理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的“直接的和不可分割的联系”。马克思主义者坚决反对将一般存在割裂成自然与社会,反对任何将自然与社会对立起来的理论。自然与社会是物质世界的不同表现,但绝不是对立分裂的,而是有机的、相互作用的组成部分,社会是物质世界最高的运动形式。因此,“一般唯物主义认为客观真实的存在(物质)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感觉、经验等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不依赖于人类的社会意识。在这两种场合下,意识都不过是存在的反映,至多也只是存在的近似正确的(恰当的、十分确切的)反映。”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所揭示的是物质世界的普遍规律,这些规律也同样适用于物质世界的最高运动形式——社会,于此可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是统一的。
其次,历史唯物主义是唯一的科学,具有方法论功能。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认为:“社会学中这种唯物主义思想” ,也即是历史唯物主义,一开始只是一个假设,是一个第一次使得人类有可能以科学性的态度、从科学性的视角对待社会历史问题的假设。但是,马克思《资本论》问世之后,唯物史观就不再仅仅是假设,它成为被科学证明了的客观性原理,并且适用于各种社会形态。对此,列宁进一步展开了两点说明:第一,在没有发现另一种科学地解释某种社会形态的尝试以前,在没有看见另一种能像唯物史观这样对社会形态给以生动的解释以前,历史唯物主义始终是科学的同义词,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 ;第二,虽然唯物主义历史观只是希图说明资本主义一种社会形态,但是,“既然运用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说明一种社会形态就取得了这样辉煌的成果,那么,十分自然,历史唯物主义已不再是什么假设,而是经过科学检验的理论了;十分自然,这种方法也必然适用于其余各种社会形态,虽然这些社会形态还没有经过专门的实际研究和详细分析,正像已为充分事实所证实了的种变说思想适用于整个生物学领域一样,虽然对某些动植物物种来说,它们变化的事实还未确切探明。” 值得注意的是,列宁特别指出,历史唯物主义这种希图以唯一科学的方式说明历史的方法,从来也没有企图用来说明一切。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科学的方法,马克思的《资本论》正是运用这种科学的方法的一个成功典范。在其中,马克思从社会现实生活的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所有的社会关系中划分出作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并以生产关系来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构成和发展,奠定了“《资本论》的骨骼”,并又“随时随地探究与这种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使骨骼有血有肉”。由此挖掘出构成人类历史活动思想动机的原因,并且以“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去研究群众生活的社会条件以及这些条件的变更” ,最终探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发展的过程。这种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它把伟大的认识工具给了人类,特别是给了工人阶级” ,这无疑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功能的最高体现。
第三,社会形态学说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深刻关联。社会形态学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个重大发现,它使得人类对社会历史与现实的认识变成了科学。列宁进而阐明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和社会形态学说之间的深刻关联。首先,以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认识社会现实,是这一学说的必要前提。列宁认为,以前的社会学家总是难为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找到客观标准,因为他们往往“局限于思想的社会关系(即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只有“唯物主义提供了一个完全客观的标准,它把生产关系划为社会结构,并使人有可能把主观主义者认为不能应用到社会学上来的重复性这个一般科学标准,应用到这些关系上来” ,并以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观点“分析物质的社会关系……立刻就有可能看出重复性和常规性,把各国制度概括为社会形态这个基本概念” 。其次,社会形态学说的创立则是历史唯物主义具体化的必要表现。“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种自然的历史过程”,这是马克思的著名论断,也是唯物史观的根基所在,更是区分于形形色色的唯心史观的核心之处。这种自然历史过程根本体现于社会形态的发展。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不仅多次引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话指出这一点,更是淋漓尽致地阐释了这一科学主张。他指出,马克思抛弃了以往哲学家先验地臆造所得出的某些结论,并总结出分析社会现实问题的方法,从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社会关系进行研究。“马克思在这方面大大前进了一步:他抛弃了所有这些关于一般社会和一般进步的议论,而对一种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一种进步(资本主义进步)作了科学的分析。” 这是社会形态学说的具体要求,也是将历史唯物主义具体化到社会现实的本质要求。社会形态是具体的、历史的,为了洞悉历史的本质,就必须采用具体的历史的研究方法来研究现实的社会形态,马克思的理论研究行动切实地证实了这一点。当然,这种具体的研究还需要抽象的概括。社会形态的概念抽象出生产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国家所具有的本质特征,是人类社会某一特定阶段理论上的概括性认识,它一方面概括了同一类型的社会有机体的共同之处,另一方面将不同类型的社会有机体或者社会发展阶段区别开来以突现其质的差异。社会形态具备这种抽象概括的功能,根本原因在于其“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 ,这“第一次使科学的社会学的出现成为可能” ,使得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具有了稳当可靠的根据。
第四,提出哲学的党性原则。这一原则从根本上说,是从恩格斯所概括的哲学基本问题中引申出来的,它批判了哲学上所谓的“无党派”、“超党派”。列宁指出:“是否把自然界、物质、物理的东西、外部世界看做第一性的东西,而把意识、精神、感觉(用现今流行的术语来说,即经验)、心理的东西等等看做第二性的东西,这是一个实际上仍然把哲学家划分为两大阵营的根本问题。” 哲学的党性原则,是指任何一种哲学或任何一位哲学家,要么属于唯物主义,要么属于唯心主义,绝没有什么中间派可以“超越”或“凌驾”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上。不仅如此,一切标榜中立、超越的哲学派别,最终无不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他们的“死对头”只会是唯物主义者。此外,哲学的党性原则反映在社会历史进程中,则是哲学的阶级性原则。列宁曾说:“因为在现代社会中,政治经济学正像认识论一样,是一门有党性的科学。总的说来,经济学教授们不过是资产阶级手下的有学问的帮办;而哲学教授们不过是神学家手下的有学问的帮办”。这就是说,哲学上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争,同社会现实中的阶级斗争始终是紧密相连的,所谓“超阶级”的“无党性”的哲学派别是不存在的,“超阶级”的“无党性”只不过是某些哲学的虚伪性和欺骗性的表现而已。直到列宁逝世前不久,他还在《论战斗唯物主义的意义》一文中谆谆告诫说:“只要回顾一下欧洲各国经常出现的时髦哲学流派中的多数流派,哪怕只回顾一下由于镭的发现而兴起的哲学流派,直到目前正在竭力抓住爱因斯坦学说的哲学流派,就可以知道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阶级立场及其对各种宗教的扶持同各种时髦哲学流派的思想内容之间的联系了。” 战斗的唯物主义务必在哲学上坚持唯物主义,特别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并在社会革命实践中将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的方法加以运用和发展,这才是走进历史现实深处的科学路径。
二、列宁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若干问题
列宁的哲学思想恢弘大气,睿智深刻,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伟大贡献举世公认,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中的列宁阶段。但是,就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具体继承与阐发而言,理论界的认识一直分歧较大,评价不一。因此,有必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列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中的若干关键性问题。
1.“辩证唯物主义”辨义及其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
据考证,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从没有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首先使用这一术语的是工人哲学家狄慈根,他在《一个社会主义者在认识论领域中的漫游》中多次使用了“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来描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后来,普列汉诺夫也多次使用这一术语来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著作中也多次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所有这些人都不会不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几十次地把自己的哲学观点叫做辩证唯物主义” ,“马克思一再把自己的世界观叫做辩证唯物主义,恩格斯的《反杜林论》(马克思读过全部手稿)阐述的也正是这个世界观。”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本中并没有出现过“辩证唯物主义”一词,尽管恩格斯曾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使用过词语“唯物主义辩证法” ,但这恐怕也不是列宁观点的依据。那么,列宁作出上述判断的根据何在?他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的呢?辨析清楚这个问题,是明晰“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概念之含义的关键。
有学者提出,必须区分列宁在使用“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概念时的两种不同意义:语词形式和精神实质。这一观点认为,从“精神实质”的意义上说,“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概念就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制定的,虽然从“语词形式”的意义上说他们没有明确使用过这一概念。对这一观点,笔者深表赞同,并举出列宁的另一论述来加以进一步论证。列宁在其著作中经常使用“哲学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等术语来描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但这些术语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未曾明确使用过,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列宁是在“精神实质”的意义上使用“辩证唯物主义”这一词语来描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就揭示了“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概念的实质。而要厘清这实质,则还必须将“辩证唯物主义”置于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中予以讨论。
由于我国的哲学教科书体系继承了苏联斯大林时期的模式,因此常常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关系描述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与运用,甚至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观,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观,两者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当然,这种教科书体系模式已经遭到学界严厉的指责。许多学者撰文指出,必须澄清“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但是,对于两者的具体关系,依然是众说纷纭。
有一种观点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世界观。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常批判传统教科书模式不符合逻辑。因为教科书模式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对传统历史观产生了深刻变革,这要求有一种超越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世界观存在,但由于不存在超越历史观的世界观存在,故而,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世界观。毫无疑问,这种论述突出了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与作用,但是,其局限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是立论的文本根据过于狭隘——主要的根据是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并由此拔高了马克思的历史观,将其上升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相对忽视了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另一方面则是忽略了列宁的论述。列宁在论及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时,多次强调唯物主义历史观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推广与运用 ,可见将历史观与世界观相等同在一定意义上是非常值得商榷的观点。
另一种观点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辩证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内在地包含着历史唯物主义。列宁的某些论述常常成为此种观点的佐证,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比百科全书派和费尔巴哈更进一步,它把唯物主义哲学应用到历史领域,应用到社会科学领域” 、“马克思一再把自己的世界观叫做辩证唯物主义” 、“马克思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而且把它贯彻到底,把它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 等等,这都说明“列宁决没有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简单地归结为历史唯物主义,而是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本身就包含着对历史领域的唯物主义解释。” 因此,历史唯物主义不能容纳辩证唯物主义的丰富内容,不足以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是辩证唯物主义。但持这一观点的学者,无疑需要解释一种历史现象,即在某些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如拉法格、梅林那里,他们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至于“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则是经狄慈根、普列汉诺夫、列宁直到斯大林才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代表性称谓的。此外,恩格斯也曾说过,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一生最主要的两大贡献之一,表明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具有非常特殊的地位,将历史唯物主义简单地归为辩证唯物主义的一部分,恐怕也不符合马克思的意思。因此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具体关系如何,需要进一步探索。
还有观点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是同一的,在列宁的相关著述中,阐明了两者具有同一性。笔者亦持此种观点,并认为只有这种观点才能协调上述两种观点存在的局限。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同时诞生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中就包含了对自然的辩证和唯物主义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旧唯物主义的克服是辩证和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术语所指向的东西不可能是某种不同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如列宁所指出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特别强调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 列宁以“辩证的”和“历史的”同时修饰“唯物主义”,可见辩证唯物主义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反之亦然。不过此处还需厘清这两者与另一概念即“实践唯物主义”之间的关系。这三者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到底是什么关系?笔者在此提出一个大胆的见解,求教于学界同仁。在笔者看来,这三者的关系正如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所指出的,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都应用于一门科学,它们不必要是三个词,因为它们是同一个东西。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也都应用于一门科学,即关于人类的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科学,它们也不必要是三个词,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一个东西。甚至可以说,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对应的正是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分别对应于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和认识论,这并不费解,笔者前文概述列宁之基本思想时已有阐述。只是何以历史唯物主义对应于唯物主义的逻辑呢?列宁的一段话恰好论述甚明,兹引述于此:“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 这清晰明了地阐明了逻辑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关联性,历史唯物主义正是关于开显在人类面前的社会物质现实的发展规律的学说。由此可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位一体”,凸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的、历史的和实践的本质属性。
2.“哲学的党性原则”析疑
列宁承继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学说,颇具建设性地提出和论证了哲学的党性原则,并将其运用于批判种类繁杂的唯心主义社会思潮,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一直以来,列宁所开创的这一学说却也遭受到不少误解,甚至还一度造成了现实的灾难。如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重点批判的马赫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马赫即认为列宁此书是党派性、政治性的著作,与其感兴趣的问题相去甚远,言下之意则是说该著作不是学术探讨,而是党派讨伐。马赫的这一态度颇能代表西方哲学界的一般看法,可以说,他们对哲学党性原则的否认、歪曲和攻击从某种意义上恰恰是证明了哲学的党性原则的存在。国内学界则存在另一种对待哲学党性原则的态度。由于以往我国曾有过误解、误用哲学的党性原则而造成现实灾难的历史,因此有人怀疑哲学党性原则的正确性,甚至有人公开提出必须否定、解除哲学的党性原则。这就迫使我们需要进一步研析列宁的哲学党性原则,弄清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与作用。笔者以为,对于哲学的党性原则,我们需要着重厘清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哲学的党性原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部分。列宁所提出的哲学的党性原则毫无疑问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一部分,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部分。当前有学者借此认为哲学的发展已经到了“后主客体关系的合一”阶段,故而超越了哲学上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争。这显然是忽视了列宁指出的“最新的哲学像在2000年前一样,也是有党性的” ,更为重要的是没有将哲学的党性原则当成历史唯物主义的组成部分。虽然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主要论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但是列宁还专门辟出一章论述了“经验批判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在其中的第四节“哲学上的党派和哲学上的无头脑者”提出了哲学的党性原则,将哲学的党性原则视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部分。列宁指出:“经验批判主义的客观的、阶级的作用完全是在于替信仰主义者效劳,帮助他们反对一般唯物主义,特别是反对历史唯物主义。” 列宁在这里强调经验批判主义的党派性实质是“反对一般唯物主义,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从另一侧面点明了哲学的党性原则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密切关系。不仅如此,列宁还强调历史唯物主义对于工人阶级的重要性,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科学方法论,这就是说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也是坚持哲学的党性原则,是利用历史唯物主义与一切唯心主义作斗争的过程。列宁在《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中也指出:“应当用唯物主义观点来说明群众中的信仰和宗教根源。同宗教作斗争不应该局限于抽象的思想宣传,不能把它归结为这样的宣传,而应该把这一斗争同目的在于消灭产生宗教的社会根源的阶级运动的具体实践联系起来。” 此处的“唯物主义观点”虽是指“辩证唯物主义”,但却表达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由此可见,哲学的党性原则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部分,是既不能否定,也不能解除的。
其次,哲学的党性、哲学的阶级性和政治上的党性之间的关系。列宁曾指出:“在经验批判主义认识论的烦琐语句后面,不能不看到哲学上的党派斗争,这种斗争归根到底表现着现代社会中敌对阶级的倾向和思想体系。” 这句话常被解读成哲学的党性与哲学的阶级性是一致的,认为哲学上的党派立场与阶级立场是一致的,以致出现以人们在哲学上的党派立场来判断人们的阶级立场的错误之举。自改革开放以后,有许多学者已纠正指出这一问题,认为哲学的党派性和哲学的阶级性虽有联系,但是哲学的党派性并不是从哲学的阶级性中引申出来的,列宁所说的哲学上的党派斗争归根到底表现着敌对阶级的倾向和思想体系,哲学上的党派斗争并不是直接的表现敌对阶级的斗争,故而不能将两者简单地画上等号。换言之,不能根据哲学上的党派归属直接地判断阶级上的党派立场。如有学者指出:“哲学上的党派和整个阶级的思想体系的关系,是思想和思想的关系,不是思想和现实的关系。哲学斗争是阶级斗争的反映;阶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反映毕竟不是一回事。而且哲学上的党派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的中间环节才能曲折地反映现实的阶级斗争。”
进而言之,我们还必须辨析清楚哲学上的党性与政治上的党性之间关系。哲学和政治同属于上层建筑,它们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西方政治哲学自柏拉图开始,就一直纠缠着哲学与政治的关系,认为想要达到最美好的政治生活,需要哲学的指导,依照柏拉图的话说则是哲学家必须为王,即成为“哲学王”。马克思在其早期著述中也曾指出:“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 也就是说,“人的解放”必须是哲学和无产阶级的联合,也就是哲学和政治的联合。确实,在阶级社会中,哲学思想很大程度上是政治、经济领域的斗争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反映,故而哲学上的党派斗争与政治上的党派斗争具有密切的联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将哲学上的党派斗争简单归结为政治上的不同阶级或者不同党派之间的斗争。哲学上的党性原则固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部分,但是它处理的是哲学上的党派关系,是哲学上两种派别的斗争。马克思主义者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取得这种斗争的胜利毫无疑问有助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进步,然而,这不能由此将其等同于或者取代无产阶级在政治上的党派斗争。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明确哲学与政治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还需防止将政治上的党性僭越到哲学斗争的领域。
3.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历史唯物主义重要范畴之一,它对于深入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具有原则性的意义。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列宁通过批判波格丹诺夫等同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错误思想,阐明了这两个范畴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含义与地位。但是对于列宁的相关论述,学界在理解上存有诸多歧义与误解。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阐释文本的过程中不是让文本自身说话,而是凭后人之意肢解或随意取用文本,或者是根据已有的观念来解读文本。比如,列宁曾提出了“一整块钢”的说法:“一般唯物主义认为客观真理的存在(物质)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感觉、经验等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不依赖于人类的社会意识。在这两种场合下,意识都不过是存在的反映,至多也只是存在的近似正确(的恰当的、十分确切的)反映。在这个由一整块钢铸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决不可去掉任何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一个重要部分,不然就会离开客观真理,就会落入资产阶级反动谬论的怀抱。” 这一说法历来被当成是指“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可分割的部分,但这一看法却是不成立的。因为它更多的是以后来的教科书模式来解读列宁文本的含义,而列宁这一句话实质上指出的是存在和意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不可分割的“一整块钢”,并由此强调社会存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映的功能。因此,阐释文本需要尊重文本自身的内在逻辑,而不能无中生有。那么如何依据文本理解列宁所论述的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社会存在”范畴呢?笔者阐释两点意见。
首先,存在与社会存在的统一性。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论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时,列宁常常将之比作为存在与意识的关系,他强调必须看到意识反映存在这一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与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 ,同时指出社会存在不依赖于社会意识而存在,正如同存在不依赖于意识而存在一样。显然,列宁始终强调存在与社会存在的统一关系。这种统一关系意味着我们不能脱离存在或社会存在来理解任何一方,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摆脱这样一种观念,即认为“存在”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现象的一般概念,而“社会存在”是关于社会历史现象的特殊概念,两者间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产生这种观念的根源在于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割裂开来。实际上,列宁强调存在与社会存在的统一性,一方面既强调“社会存在”与“存在”一样具有客观实在性,但另一方面也突出说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绝对对立性。存在与意识在第一性和第二性的问题上具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则只是具有相对对立意义而已,“社会存在”与“存在”具有统一性,自然也表现为存在与意识的这种绝对对立性。就此而言,传统意义上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当做社会存在的观念是不妥当的。因为前者表征的存在与意识的关系只是相对对立,而后者表征的却是绝对对立的关系。更为恰当的认识或许是将物质的生产过程当做社会存在,因为生产过程本身是客观实在的。
其次,社会存在是具有内在秩序的系统整体。在历史唯物主义者看来,社会意识通过个人意识表现出来,但是,个人意识并不等同于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不能当作个人意识的简单相加或总和,社会意识具有“对个人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内在的质的和逻辑的完整性、它的各种结构成分和内容的统一性、特有的质的状态。” 社会存在也具有社会意识的这种特性。社会存在离不开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且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个人的具体行为表现出来。但是,我们不能将社会存在归结为这些具体的个人行为,列宁指出:“在世界经济中,每一个生产者都意识到自己给生产技术带来了某种变化,每一个货主都意识到他在用一些产品交换另一些产品,但是这些生产者和货主都没有意识到,他们这样做是在改变着社会存在”。事实上,社会存在其实是一个系统的整体,而并不是每一个具体的行为,但这一系统整体是通过个体的具体行为表现出来的。当然,列宁强调的并不是每个个体活动的内在丰富性,而强调的是使个体成为社会存在的系统整体链条中作为重要一环的社会意识。同时,列宁还进一步指出,社会存在的系统整体链条既不依赖于社会意识,也不为社会意识所完全把握,故而人类的最高任务就在于把握住社会存在演进的客观逻辑,以便使我们的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相适应,这就通过“社会存在”将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实践意蕴揭示了出来。
三、列宁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当代意义
一百多年前,列宁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上做出了许多极其精辟的论断,这些论断思想深刻,富于创造性,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贡献卓越,已成为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中的瑰宝,非常值得我们深入学习与探讨。一百年多年后,尽管我们面对的社会历史现实与列宁当年所面对的境况大相径庭,但是,列宁的哲学思想对于我们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对于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却依然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和价值启示。
首先,列宁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对于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或者说教科书体系,主要继承的是斯大林时期的“苏联模式”哲学教科书体系,它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分割为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与历史观等四个部分,这种做法虽然使学科体系在安排上清晰明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学生的学习和掌握,但是有失科学,也不符合经典文本的逻辑,尤其是存在割裂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弊端。在这种模式中,往往是先入为主地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进行剪裁和割舍,强制性地磨平文本之间的棱角与张力,将文本人为地处理或肢解成一以贯之的同质性存在。在“打磨”之后的这种模式体系中,一切问题似乎都获得了“圆满”的解决,剩下的只是对已有的“定论”进行修补或做些细枝末节之类的考证而已。因此,重新阅读列宁的文本,重构列宁探索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过程,审视列宁文本中对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之关系的论述,对于我们突破传统模式的“圆满”假象,揭示被“完整体系”掩盖起来的裂痕,无疑是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的。可以说,通过精细地阅读列宁的文本,跟随列宁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过程,可以激活我们审视“正统模式”的批判性思维与摆脱旧有模式的理论勇气。例如,在传统的教科书体系中,物质观与实践观是分离开来的,物质观属于自然观,而实践观属于认识论;而在列宁的哲学思想中,在其《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这一著作中,物质观与实践观是切实紧密相连的,其物质观是实践的物质观,因此列宁才会有“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 的哲学论断。同时,列宁的这一物质观,也是我们所认识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相统一的理论依据之一。但在传统的教科书模式体系中,由于将物质观与实践观分离开来,因而对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之间关系的认识与把握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困难。此外,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已经尝试依靠“辩证法要素”来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体系,虽然他最终没有完成这个任务,但是他对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之雏形的构建与阐发,无疑是我们今天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崭新的科学体系的重要思想源泉。从某种意义上看,通过列宁的哲学思想,可以开拓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视野,使我们能够站在“巨人的肩”上瞭望得更深远。
其次,列宁的哲学思想对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深远的实践指导意义。第一,唯物辩证法是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科学发展观是一种社会发展观,这种发展观必须以一种合目的、合逻辑的科学的一般发展观为其奠定哲学根基。而这种科学的一般发展观正是唯物辩证法。因为只有唯物辩证法才是最一般的、最普遍的发展观,也只有唯物辩证法才是最具科学性与实践性的发展观。列宁曾指出:“辩证法,即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 在《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同志和布哈林同志的错误》一文中,列宁又进一步详述了辩证逻辑的四点要求,这些要求与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高度契合。他认为,辩证逻辑要求我们把握住、研究清楚事物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要求我们从事物的自身发展变化中考察事物,要求我们必须注重人的实践,并将其作为真理的标准,要求我们注重具体的真理。这四点要求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精神根本上是一致的,并奠定了科学发展观的辩证唯物主义基础。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列宁强调了实践在辩证逻辑中的地位,剖析了实践与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指出辩证逻辑的实践要求归根到底是为了人自身的需要之满足与发展,这正是科学发展观之核心——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由此我们可以说,科学发展观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唯物辩证法,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发展学说。第二,哲学的党性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执政必须坚持的原则。虽然哲学的党性与政治的党性不是一回事,但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政党对两者却必须都兼而有之。一方面,坚持哲学的党性原则,坚持唯物主义,进而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我们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哲学上的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要求我们对中国的国情、现状和历史都有深刻的认识,还要求我们对国际的形势、条件和机遇有清醒的把握,这都需要我们秉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尤其需要摆脱唯心主义思想的误导,所以坚持哲学的党性原则就显得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在坚持政治的党性时,必须坚持哲学的党性对政治的党性的影响。加强政治党性,必须有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作为指导思想,必须坚信自己所信仰之政党理论的科学性。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过程中,必须以哲学的党性加强政党建设,尤其是加强党员的政治党性,使得哲学上的党性与政治上的党性相得益彰。第三,战斗唯物主义精神是思想理论战线必须坚持的革命原则。列宁在《论战斗唯物主义的意义》一文中指出:“应该向他们(亿万人民群众——笔者注)提供各种无神论的宣传材料,告诉他们实际生活各个方面的事实,用各种办法接近他们,以引起他们的兴趣,唤醒他们的宗教迷梦,用种种方法从各方面使他们振作起来,如此等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现实状况发生了深刻的改变,各阶层的关系不断的变迁、调整,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但最为关键并必须警惕的是,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与社会秩序的重整,出现了心态失衡、信念丧失、信仰危机等深层次的精神品质困境,各种唯心主义、有神论和封建迷信沉渣泛起,它们不断争相夺取思想理论战线的阵地。因此,我们必须学习列宁的战斗唯物主义精神,在思想理论战线上坚持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袭。“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具有强烈党派性的话语体系”,不仅“必须是一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 而且必须是被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的科学力量。所以我们必须坚持列宁所提倡的战斗唯物主义精神,既要充实马克思主义的学术性,建立起理论的真理性与权威性,又要以令人信服的理论力量为基础,发挥各种宣传手段,指引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由此才能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
最后,列宁的哲学思想对推进全球化时代的共产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是真理性与党派性的统一,这种理论特质决定了它必定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理论指针。虽然列宁在其哲学著作的论述中较少涉及社会现实问题,但是,这些著作却充分表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的精神,其在与错误的社会思潮的斗争过程中所彰显出来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方法和观点,对于全世界的马克思主义者推进共产主义事业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列宁的哲学思想虽然主要诞生于20世纪初,但这种哲学思想事实上是在全球化趋势逐渐彰显的过程中产生的,与全球化的发展具有紧密的关系,它是在新的时代境遇下对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事业论述的梳理、阐释和补充,并且以此指导着俄国社会的共产主义运动,进而指导着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的共产主义运动。因此,在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重视列宁的哲学思想在当今时代的巨大作用,它不仅有助于提升中国马克思主义阐释全球化的理论效力,也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共产主义事业在全球化时代的进一步发展。
总之,列宁的哲学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在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剧的时代背景下,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指导意义。认真阅读和学习列宁的经典著作应该成为每个马克思主义工作者的理论任务和理论志趣。在此过程中,我们将能够更好地获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由此,无论是“回到列宁”或者“推进列宁”的建设工程也才能发挥出应有的理论威力。
参考文献:
[1] 《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2] 张一兵:《回到列宁:关于“哲学笔记”的一种后文本学解读》,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
[3] 顾锦屏等:《列宁哲学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
[4] 张翼星编著:《列宁哲学思想的历史命运》,重庆:重庆出版社,1992年。
[5] 马绍孟等主编:《列宁哲学的理论和实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
[6] [美]杜娜叶夫斯卡娅:《哲学与革命》,傅小平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
[7] [苏]马·莫·罗森塔尔主编:《哲学家列宁》,沈真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5年。
(作者:刘同舫,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常务理事;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