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养人杏伤人”,虽说是一句民间俗语,但也必然有其传统文化认识基础。
桃和杏是我国,尤其是过去最常见的水果,属于食物范畴。
根据传统理论,所谓“药食同源”,判断一种可进食的东西属于食物还是药物;如果是药,药性如何,都是根据其“性味”,而不是化学成分。
所谓“性味”,即四性、五味:
四性,也叫四气,指物质的寒、热、温、凉四种特性。
五味,就容易理解了,就是我们常说的辛、甘、酸、苦、咸五种味道。当然,现在科学研究已知辛辣并不是一种味觉,而是一种温痛觉。
“药食同源”,“性味”偏者为药。在中医经典《黄帝内经》中,“药”也称“毒”,两个字往往连在一起使用,称为“毒药”。这里的“毒”并不是指现在生物医学上的毒,就是指性味的偏性,偏性越大则毒性(即药性)越大或越强烈。
比如,四性中寒和热性的物质,偏性就大,就是“毒”性大的“毒药”;温和凉性的物质,偏性小,也就是“毒”性小的“毒药”。
有的更平和的温凉物质,也就被归于食物。
五味中酸、辛、苦、咸,就被视为偏性大,就是“毒”性大的“毒药”;而甘味就被视为偏性小,就是“毒”性小的“毒药”或者无“毒”性的食物。
《灵枢 九针论》就有“病生于咽嗌,治之以甘药”的说法。
用中医或者我国传统文化的这一理论来评判桃和杏:
桃子,性温味甘,几乎没有偏性,因而被归于食物或者“甘药”类别,这样,民间称“桃养人”,也就毫不奇怪了。
不仅如此,桃子之养人甚至上升到可以作为“寿桃”承载人们祝愿老人长寿寄托的高度。
实际上,所谓“桃养人”左不过就是因为口感上一个“甜”字。
反观杏子,被认为性热味偏酸或巨酸,就属于偏(毒)性大的“毒药”,因此,民间说“杏伤人”也同样没什么奇怪的。
而所谓“杏伤人”也无非全赖一个“酸”字。
有科学依据吗?“桃养人杏伤人”,既然是依据传统文化或者中医理论,自然跟科学无关,谈不上科学依据。
但是,以目前的科学证据来分析,“桃养人杏伤人”有没有道理呢?
毫无道理。
按照目前生物医学理论,蔬果或其他食物对身体的生物效应取决于其含有的化学成分是不是更有营养价值或者具有害性的生物效应,即毒性。
按照美国农业部的数据,100克鲜桃所含的主要成分为:
100克鲜杏所含的主要成分为:
简单进行比较可以发现,除杏子含维生素A特别突出外,两者的基本营养物质成分极其类似。
杏子所含营养成分普遍稍高于桃子,可以说杏子具有稍高于桃子的营养价值,即“更养人”。
但是,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还在于两者之间2.5克水分的差距,杏子含水量少,相应“增加”了含有其他营养成分的空间。
比如,虽然尝起来,桃子一般更甜,杏子酸一些。但是就含糖量而言,也还是杏子稍高于桃子。
因此,可以说,桃子和杏子几乎一样“养人”。
同时,除了桃核和杏核外,两者的可食部分都没有发现任何毒性成分。
因此,可以说,桃子和杏子几乎一样“不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