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作为重要的防疫物资为千家万户所关注。线下药店买不到,许多人纷纷“转战”网上,通过代购、线上平台等的方式购买口罩,但由此而生的骗局也不少。
资料图。中国商网 马文博/摄
社交媒体上的“口罩骗局”
“一罩难求”让一些人滋生了贪念, 社交媒体上出现了不少“口罩骗局”。
据了解,目前“口罩骗局”形式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声称自己或朋友在国外,可以帮忙代购;一种宣称有内部渠道,比如在医院或口罩企业有认识的人;还有一种是口罩囤货过多,想要出让一部分。
日前,上海公安部门发布一则消息:警方破获一起利用疫情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的系列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8万元人民币。
后经证实,犯罪嫌疑人系月华娱乐公司的选秀艺人黄智博,曾参加过选秀类节目《以团之名》。此前黄智博还在微博上为抗击疫情加油,目前案件侦办工作在进一步开展,月华娱乐公司已发布声明称已解除与黄智博的合约。
该事件一经曝光就在网上引发大量关注。不少网友表示愤怒“发国难财可耻”。
此外,在抖音、微博也有人以卖口罩之名进行诈骗。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12日,湖北的赵女士看到微博ID为“买口罩哪里卖口罩一次性N95购买1”的博主正在卖口罩,一次性预订了400个口罩共计560元。2月13日,赵女士去询问快递信息,发现已被拉黑。据赵女士介绍,目前,已经统计到25人被微博ID为“买口罩哪里卖口罩一次性N95购买1”的博主所骗。
企业假借卖口罩推广App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调查发现,有一些商家本身没有货物或者囤货待提价,利用消费者购买防护产品的急切心理,诱导消费者下载APP、注册下单、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近日,会员制电商平台海豚家因消费者下单口罩后遭“砍单”(取消订单),被中国消费者协会点名批评。
在新浪黑猫投诉、聚投诉等投诉平台上看到,关于海豚家的投诉有很多。大多反映下单后被单方面取消订单,还有部分反映取消订单后只退了部分款项、虚假发货等问题。
有不少消费者认为,海豚家是借卖口罩来推广App的。值得一提的是,在卖口罩之前“默默无闻”的海豚家,自从卖口罩以来,已经出现在某App下载榜单的前列。
目前,海豚家已经发布致歉信,表示已为所有为能收到货的用户全额退款。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豚家官方微博账号认证公司霍尔果斯海豚家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已被吊销,该公司的大*目前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除了海豚家App,多点App、小米有品App也因口罩无法发货问题被质疑。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关多点App下单后不发货私自取消订单、去门店自提后提不到货的投诉也不少。在聚投诉平台上,关于小米有品App单方面取消订单的投诉有近百件。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由于商家单方面“砍单”后承担的责任有限,为此付出的成本较低,但收益却较大,比如可以增加App下载量、增加新用户、带来流量等,因此平台砍单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已经成为消费投诉热点之一。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砍单的监管力度,有效制止此类行为。
售问题口罩最高可判无期
除了买口罩的钱“打水漂”外,也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网上买到的口罩和商家描述的不一致。
近日,接连有警方侦破“天价口罩”“伪劣口罩”“三无口罩”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不法商贩或低价收购过期口罩,改头换面再高价对外销售;或没有生产许可和生产条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或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者名称的口罩。这些问题口罩,在生产出来后被打着“医用”“医用外科”口罩的名义对外销售。
疫情当前,制售问题口罩的行为,究竟会涉嫌哪些犯罪?
根据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将过期口罩重新包装再高价对外销售的行为,尽管未以医用口罩对外销售,但销售额满五万元,即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实施上述行为的,还将依法从重处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潘自强表示,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诚信经营,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广大消费者需要提高警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防护口罩,发现“伪劣”“三无”“天价”等问题口罩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防止更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口罩流向市场。
(综合自: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