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哲学道理,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处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3-12-06 18:43:41

*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引用了西汉刘安《淮南子·汜论训》中的“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此句一般解释为,如果有利于百姓,就不必取法古代;如果能办成事情,就不必遵循习俗。这是古文常用的互文修辞手法,更合适的解释是只要有利于人民和事业,就不必取法古代、遵循习俗。

“法古”与“变古”、“循俗”与“革俗”,始终是古代士人聚焦争论的话题。

中国素有祖先崇拜的传统,先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了丰富而深刻的经验,给子子孙孙提供了宝贵的财富。“尧舜之治”“孔孟之道”等政治文化传统,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古法”和“习俗”。但任何一种理论,都有其独特的适用环境,一旦客观条件发生了改变,就要进行相应地变革,否则有可能成为子孙进步的桎梏。

战国时期的秦国,之所以能消灭六国、统一中华,主要是敢于“变古”,对遵循已久的政治和法律制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如周天子及诸侯国的贵族,实行的父死子继、世代相袭享受爵位和俸禄的世卿世禄制,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是战国时期各国变法的主要对象。公元前445年,魏文侯支持李悝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真正有功于国的人员。公元前390年左右,楚悼王支持吴起对无功劳的贵族及其子嗣实行“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说苑·指武》)的政策,而对有功劳的人员则授予爵禄。此举触犯了旧贵族的根本利益,在他们的激烈反对下,李悝、吴起的变法最终失败了。公元前361年,秦孝公支持商鞅变法,不仅废除世卿世禄制,而且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最终实现了富国强兵,为消灭六国,统一中华做好了制度准备。在变法的过程中,商鞅不可避免地要与旧贵族进行辩论。旧贵族说“知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史记·商君列传》),主张治国理政要师法古制,不要改变现状。商鞅反问道:“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商君书·更法》)又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史记·商君列传》)商鞅指出治国理政并无一成不变的“古法”“旧礼”,只要有利于国家,皆能为我所用。

秦国通过“变古”建立了伟大的功业,但秦始皇未能处理好“循俗”和“革俗”的矛盾,导致秦朝仅仅维持十五年即土崩瓦解。

秦朝因为先进的制度而取得了军事上的极大成功,统一中国后,急切地在六国故地推行郡县制,但六国遗民狃习于实行已久的分封制,一时难以遽改。秦朝强行在东方推进郡县制,最终因水土不服而遭遇失败。秦朝博士齐人淳于越曾进谏秦始皇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支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淳于越“师古”(即“法古”)分封子弟的主张最终引发了“焚书”之祸。

秦朝灭亡后,一方面“法古”成为汉代儒家知识分子的共识,另一方面“循俗”成了汉代政治家的理政手段。陈苏镇在《汉初王国制度考述》一文中指出刘邦鉴于秦亡的教训,尊重东方习惯的分封制,实行郡国并行制,秦的郡县制和周的王国制并存。郡县奉行汉代法律制度,而王国则独立司法、从俗而治。曹参为齐国国相,因地制宜,推行黄老之术,结果是“齐国安集,大称贤相”(《史记·曹相国世家》)。刘邦徙韩信为楚王时说“欲存恤楚众,以定其主。齐王信习楚风俗,更立为楚王”(《汉书·高帝纪》),以韩信楚人而治楚地,属于依习俗而治。如此,在东方六国的故地,实行分封制的“古法”、遵循地方色彩的“习俗”,是汉初朝廷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

然而分封制的“古法”弊端,在战国时期已经充分暴露,郡县制的“新法”,逐渐成为朝廷的改革方向。汉初的分封制严重威胁了中央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引起了有识之士的警惕。汉文帝时,贾谊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汉书·贾谊传》),通过大量地建立诸侯国来削弱各国的实力。汉景帝时晁错主张削藩,引发了“吴楚七国之乱”,最终被腰斩东市,当时人引谚语指责晁错“变古乱常,不死则亡”(《史记·晁错列传》)。汉武帝是一代雄才大略的君主,采纳了主父偃的推恩令,允许诸侯王分封自己的土地给子弟,促成诸侯国封地不断“裂变”,结果是诸侯国仅有王国之名,几乎等同于郡县。至此,汉朝完成了对持续近千年的分封制的彻底改革。据此可知,纵然是先进的、有益的政策实施,也需要分步骤、有策略地推进,追求狂风骤雨式的急速变革,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古法”是圣人之遗,儒家学者往往“是古非今”,“圣人之法”有着极强的诱惑力。因此“变古”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改革成果的巩固也是一个曲折的过程。西汉末年的王莽崇信儒家经典《周礼》,盲目地托古改制,比如实施文献记载的理想化的“井田制”,想借此彻底解决西汉的土地兼并问题;又恢复了扫进历史垃圾堆的世卿世禄制。王莽还模仿《周礼》改革官僚制度和行政区划,破坏了历史形成、通行已久的“习俗”,导致中央政府职责不清、运作混乱,地方政府名称淆乱、疆界不明。随着改革的失败,王莽建立的新朝也被推翻。王莽面对西汉末年的社会矛盾,没有寻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却迷信儒家经典,盲目“奉天法古”,导致了身死国灭的悲剧。

成功的改革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三种因素的结合:李悝、吴起的变法,因魏文侯、楚悼王的去世而失败,这是缺少“人和”因素;贾谊、晃错把握了改革的方向,但缺少好的时机,这是缺少“天时”因素;秦国推行郡县制效果良好,但在六国却遭到强烈抵触,这是缺少“地利”因素。

战国秦汉的政治成败经验,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充分地认识“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栏目主编:王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文学院

来源:作者:徐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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