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出处,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是谁说的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3-12-06 22:41:22

【光明论坛·温故】

作者:周东娜(北京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论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时,引用古语“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强调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语出先秦时期的道家典籍《文子·上义》,原文为“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道,而令行为右。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常”,就是常理、常规、常法;“本”,就是根本、本源、关键。所谓“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意思是说,治理国家有基本的法则,但惠利人民乃是根本。先秦时期,诸子百家虽然各自的立场不同,但对于执政者应当如何看待民众、如何对待民众的利益诉求,各家各派的态度和主张,总体看来基本一致。孔子认为,执政者治国理政,应当把民作为“所重”的四事之首,并采取“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的政策,切实做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老子提出,执政者“爱民治国”贵在清静无为,因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墨家学派则呼吁执政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做到“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弗为”,就是说,一切不能增加民众利益的花费都不予考虑。被《隋书·经籍志》和《四库全书》列入法家类典籍的《管子》认为,“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如何“利之”?答案就是“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意思是说,一切以民众的好恶为取舍。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矢志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回顾百年浩瀚党史,在不同历史时期,在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历史关头,党都是从人民利益出发,对人民有利的就坚持去做,对人民不利的就坚决反对。从“为人民服务”,到“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再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以贯之、坚定不移。进入新时代,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把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变为现实。

小康梦、强国梦、中国梦,归根到底是老百姓的幸福梦。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也是决定性力量。新时代新征程上,坚持人民至上,必能凝聚起推动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要站稳人民立场,“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当前,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在全党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增强宗旨意识、深化初心使命,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为政之要,在为民、便民、安民。紧贴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政之所出才有据,政之所施方有效。只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兜牢民生底线,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高品质生活与高质量发展相得益彰,这样的政绩才是留得下、靠得住的。今天,我们仍然要拿出愚公移山的志气、滴水穿石的毅力、奋发有为的状态,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让人民更多更好享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发展成果,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早日实现。

《光明日报》( 2023年05月31日02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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